保健食品再注册
A. 国家保健品批准文号过期了,有再受理通知书是不是就可以继续生产销售了
可以。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加强和规范保健食品再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申请人再注册申请已受理的,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自2013年9月1日起,保健食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中增加“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的内容。
此前受理的,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凭受理通知书原件到原受理部门换取增加相应内容的受理通知书。
(1)保健食品再注册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通告》
二、对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内,因客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再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供书面说明,经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函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后,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方可受理该产品再注册申请。
进口产品批准证书申请人应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书面说明,经审核同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方可受理该产品再注册申请。无客观原因逾期或超过批准证书有效期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应熟悉并掌握保健食品再注册各项规定,积极做好保健食品再注册有关准备工作,及时提出保健食品再注册申请和提交规范完整的申报资料。
四、申请人应当在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后严格按照新批准证书内容组织生产,此前的产品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五、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加快开展保健食品再注册的受理工作,抓紧开展现场核查,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技术审评部门。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应及时安排保健食品再注册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B.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还有效吗,是不是已经被《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替代了
2013年应该没有废止
有人说食药监总局2005年04月30日 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本办法施行前有关保健食品注册的规定,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即意味着卫生部1996年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失效。
1、因为食药监总局比卫生部级别低,下级无权废止上级的文件。上述条文只针对食药监总局以前发布的有关保健食品注册的规定。
2、在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5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中的卫生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一)第40项即《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说明该办法至2011年仍有效。
3、同样,食药监总局201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30日公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也没法废止卫生部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
所以2013年时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应该是有效的。
4、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6年第1号)中,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已经没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了,也就是说该办法最晚在2016年这个公告出来的之前就已经失效了,具体什么时候废止的,搜遍以往卫生部、卫生计生委所有废止部门规章的公告,都没有看到《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无语~~~
C. 备案的保健食品与注册的保健食品有什么不同
与以往的注册管理制度相比,《办法》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分类管理制度。
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
对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首次进口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
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总局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十、《办法》对保健食品的注册程序有哪些重要调整?
《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由总局受理机构承担。以受理为注册审批起点,将生产现场核查和复核检验调整至技术审评环节,并对审评内容、审评程序、总体时限和判定依据等提出具体严格的限定和要求。
技术审评按申请材料核查、现场核查、动态抽样、复核检验等程序开展,任一环节不符合要求,审评机构均可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建议。
十一、《办法》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补充资料的要求有什么调整?
审评机构认为需要注册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注册申请人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材料。注册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补正的,不足以证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审评机构应当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
十二、《办法》对保健食品技术转让程序有什么调整?
保健食品注册人转让技术的,受让方应当在转让方的指导下重新提出产品注册申请。产品技术要求等应当与原申请材料一致。审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审评程序。
十三、《办法》规定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重点内容有哪些?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成备案信息的存档备查工作,并发放备案号。
对备案的保健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并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
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保健食品注册人申请变更注册,或者期满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按照备案程序办理。
十四、《办法》规定的注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主要有哪些?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产厂商。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由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或者由其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所载明内容变更的,应当由保健食品注册人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注册申请人申请变更。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应当是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并提供人群食用情况分析报告以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报告等。
十五、《办法》对备案人的资质要求主要有哪些?
国产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注册人可以作为备案人;进口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
十六、《办法》实施的重点配套工作是什么?
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是实行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基础。当前,总局正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配套目录,力争早日出台。
十七、《办法》实施后对现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和批准注册产品将采取哪些措施?
《办法》实施后,我局将按照新的规定开展审评工作。对现有已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采取分期分批、依法合规、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清理换证工作。通过清理换证,使新老产品审评标准保持一致。清理换证方案另行规定。
十八、《办法》中关于保健食品命名的规定怎么执行?
《办法》对保健食品命名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是在广泛征求企业、行业组织、基层监管部门以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已于2015年8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8月25日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并要求已批准注册的相关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产品名称。考虑到已上市保健食品名称市场认知度问题,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给生产企业一定的过渡期,允许标注新产品名称的同时标注原产品名称。目前,总局正在进一步研究保健食品命名问题,通过制定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以及审评细则,规范保健食品命名以及技术审评等监管工作。
D. 保健食品注册需要先进行GMP认证吗
不需要,保健食品注册是对产品配方、工艺、保健功能、安全性等的审核,GMP认证是对生产环境以及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审核。但保健食品注册获得批准后,必须在获得食品生产许证(类别: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中生产。
E. 关于保健品如何进行申请注册注册需要带哪些资料
保健品如何进行申请注册?随着时代的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地方都是在购买保健品的,保健品不可以起到治病的作用,只是能够让身体维持在一个健康的水平,那么保健品如何进行申请注册呢?保健品如何进行申请注册?注册需要带哪些资料?保健品如何进行申请注册?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产厂商。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由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或者由其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境外生产厂商,是指产品符合所在国(地区)上市要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保健品要带的资料1、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2、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人、研发时间、研制过程、中试规模以上的验证数据,目录外原料及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质量可控性的论证报告和相关科学依据,以及根据研发结果综合确定的产品技术要求等;4、产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及用量、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必要时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据、使用部位的说明、检验合格证明、品种鉴定报告等;5、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及说明,关键工艺控制点及说明;6、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包括目录外原料及产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试验评价材料,人群食用评价材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菌种鉴定、菌种毒力等试验报告,以及涉及兴奋剂、违禁药物成分等检测报告;7、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等;8、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与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9、3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10、其他与产品注册审评相关的材料。
F. 保健食品再注册什么意思
批文到期就需要申请再注册。05年之前的批文是需要换证清理工作
G. 什么是保健食品的注册证号和备案通过后是什么形式
保健食品在国家局注册和备案的两种形式,其实都差不多
保健食品注册批号格式:国食健字XXXXX
保健食品备案批号格式:食健备XXXXX
H.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过期未进行再注册可以继续卖吗
谢谢!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五年,到期前要“再注册”,具体参见《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网上可以搜索到。
I. 保健食品再注册过程中能同时进行变更吗
不可以的,商标注册程序是国家商标局规定的,是不可以更改的。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