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固定资产
Ⅰ 转让一台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转让会计分录:
先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帐户余额以及固定资产出售所得全部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再将固定资产清理帐户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帐户。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如果卖亏了)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如果卖赚了)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原材料贷:固定资产清理(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贷:固定资产清理(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属于筹建期间的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属于筹建期间的借:长期待摊费用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
Ⅱ 固定资产转让帐务处理
转让固定资产时,
第一步:先把该资产的账面原值和累计折旧结转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记:固定资产
第二步,把固定资产的装让款项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如果收到货币资金,借:库存现金 或者银行存款 ,贷记 固定资产清理;如果收到的债权,买方给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其他债权,借:其他应收款或者应收票据 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第三步,确认该项转让应交纳的税金并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卖的是不动产,像房屋建筑物,仓库,道路,需要交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如果卖的是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类固定资产,需要交纳增值税。如果转让的车辆原来购买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增值税税率是17%,如果转让的车辆原来购买时未抵扣过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是3%,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流转税税金及附加到固定资产清理 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第四步,把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结平,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如果,处置结果是盈利,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处置结果是亏损,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Ⅲ 固定资产转让涉及到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这两种情况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③根据《财税2013年37号》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上面的政策,应该会有出现如下情形:
情形一: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部分减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依照3%征收,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二: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三: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减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四: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号后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小汽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Ⅳ 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发票怎么开
这个分不同时间,而开具的也不一样。
(1)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出售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按2%征收增值税,且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享受这个优惠需到税局备案)
分界点就是2008年12月31日,这个日期之后购买的直接按适用税率,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Ⅳ 固定资产转让会计分录如何操作
固定资产转让会计分录操作: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3、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4、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5)转让固定资产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会计处置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Ⅵ 转让固定资产获得的收入属于什么科目
转让固定资产获得的收入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固定资产清理”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贷方登记出售固定资产的取得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其贷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损失。清理完毕后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固定资产清理的基本概念: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
Ⅶ 固定资产转让
一、按国税局相关规定,办理减免税事项。
(一)、减免税政策:
纳税人销售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固定资产,凡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不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但能证明已使用过的,应按其销售收入依征收率4%减半征收增值税:
(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要求已计提折旧一年以上(含一年);
(3)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的货物。
(二)、办理减免税程序:
如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持以下资料到当地主管国税分局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出售固定资产和旧货减免税审批表》一式三份;
(3)固定资产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4)购进及销售当年固定资产明细帐原件及复印件;
(5)原购入时的原始凭证(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二、使用税控机(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注意:
(一)、价税分流。
纳税人使用税控机开具普通发票时,要求分别填写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等栏目。(提示:不要按价税合计开具。)
(二)正确选取征收率。
填开普通发票销售固定资产时,区别征税的征收率,确定(税率)属于免税的,选取4%的征收率,然后在导入申报系统时设定“普通发票分类”为免税。[详见以下第( 三)点]
提示:不能错误选取17%税率开具普通发票。这样会造成销售额、税率、税额的错误,并且由于上月开出的发票本月不能作废,如跨月申报时才发现问题,则开出的发票必须要按原开具17%的销项税额先申报纳税,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如碰到资金周转有困难的业户也可能产生欠税,不利于征管质量的提高。
而对于已征收的税款,企业需在下月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按4%征
收率开具发票,并有可能要办理多征税款的退税手续,增加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
(三)、正确导入电子申报系统。
1、基本程序:一般纳税人通过税控机开具的普通发票,导入电子申报软件后,纳税人应通过电子申报软件中的“销项数据管理-销项发票分类(普通发票分类)”功能,设置每份发票的分类,对于属于免税货物的通过“分类设定”为“免税”或者“减半征收”。
2、提示:由于使用税控机开具的普通发票,开出的同一份发票,导入电子申报软件进行分类设定时只能选择一种性质,不能同一张发票同时设定为两种性质,如免税或
者减半征收,因此,纳税人开出的同一份发票不能既免税又减半征收,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一批的,如既有可免税又有减半征收的,应分开不同税收待遇,分别填写发票。
Ⅷ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给其他公司,请问账务处理
在彻底转让手续完成前的月份需要继续提折旧,财务上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Ⅸ 转让和出售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请分别做出分录,谢谢
第一、将要处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第二:发生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第三、处置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等相关科目贷:固定资产清理第四, 清理净损益如果是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Ⅹ 固定资产转让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转移的处理: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
2、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复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人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3、其出人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
(10)转让固定资产扩展阅读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