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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

发布时间: 2020-11-25 17:00:55

㈠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时样品在哪检验费用是多少谢谢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时样品在哪检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上9家单位为化妆品卫生安全检验机构(官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当然也可以找第三方检测机构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时样品在哪检验费用多少?

检验的项目不同,价格会不一样,具体还是需要咨询相关的检验机构

(1)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领取《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均简称《批件》),未领取《批件》的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国家将对未领取《批件》而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国产特殊用途及进口化妆品进行处罚。

所有进口化妆品(特殊及非特殊)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卫生部备案批准(具体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

一、申报手续流程

准备样品/资料---送 检---准备送审资料----申 报---取得批件

二、申报周期、费用

●周期:

1.卫生部备案周期:

普通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4个月左右。

特殊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6个月左右。

2.中文标签审核:

此项在进口通关进行,不需提前备案。

●费用:包括检验费、申报费等,具体见下表:

项目 单个产品费用(万元/个) 备注

检验费 普通 0.48~0.78

特殊 0.71~3左右

备案费 0.20

三: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所需资料: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2010年4月之后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需提交哪些资料及要求?

答: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送审样品1件。

4、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5、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㈡ 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到国内商场卖,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 为规范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或口腔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3. 本办法适用于对下列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

  4.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工作。

  5. 进出口化妆品必须经过标签审核,取得《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后方可报检。

  6. 国家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分级监督检验管理制度,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出口化妆品分级管理类目表》。

  7. 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8. 化妆品标签审核,是指对进出口化妆品标签中标示的反映化妆品卫生质量状况、功效成份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标签格式、版面、文字说明、图形、符号等进行审核。

  9. 进出口化妆品的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应在报检前90个工作日向国家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检验机构提出标签审核申请。

  10. 申请进出口化妆品标签

  11. 申请化妆品标签审核时,须提供相应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其数量应满足标签审核要求。

  12. 进口化妆品标签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出口化妆品标签按照进口国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审核。

  13.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标签,由国家检验检疫局颁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14. 国家检验检疫局定期组织专家组对进出口化妆品进行等级评审,按照品牌、品种将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分为放宽级和正常级,并根据日常监督检验结果,动态公布《进出口化妆品分级管理类目表》

  15. 专家组根据以下资料对进出口化妆品进行等级评审:

  16. 经专家组评审,对资料内容齐全、真实可靠,化妆品质量稳定,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评定为放宽级化妆品;其余评定为正常级化妆品。

  17. 出口化妆品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放行;进口化妆品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

  18. 进出口化妆品的报检人应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要求报检,并提供《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19.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的项目包括:化妆品的标签、数量、重量、规格、包装、标记以及品质、卫生等。

  20. 检验检疫机构应检验化妆品包装容器是否符合产品的性能及安全卫生要求。

  21. 检验检疫机构对10%报检批次的放宽级化妆品实施全项目检验,其余报检批次的仅检验标签、数量、重量、规格、包装、标记等项目;对所有报检批次的正常级化妆品均实施全项目检验

  22. 进出口化妆品经检验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单证,并对进口化妆品监督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23. 进口化妆品原料及半成品的,参照上述条款进行监督检验。

  24.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质量许可制度等监督管理措施。

  25.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实施后续监督管理。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未加贴或者盗用检验检疫标志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可依法采取封存、补检等措施。

  26.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所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经营单位应备案建档,加强监督管理。

  27.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部门。

  28. 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9.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2)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扩展阅读:


化妆品进口需要的资料:

  1.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产品质量标准

  4. 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卫生学检验报告,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5.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

  6.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7. 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8. 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发票、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

㈢ 进口化妆品申报的相关条例

2010年4月之后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需提交哪些资料及要求?(黑体部分为新增)
答: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送审样品1件。
4、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5、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㈣ 卖进口化妆品需要什么手续吗

如果你从正规的渠道走这些化妆品的话,你的利润将是少的可怜,我有几个朋友,她们都是买你所说的化妆品的,他们的拿货都是一个人在深圳常住,每天去香港买法律允许的商品,然后快递发过来就可以了,香港的货比大陆便宜50-60%,所以利润可以想象了,而且都是正品,现在 有好多人在职业化买香港的物品,然后在大陆找销售的点,铺货销售,从中获取利润,讲的就是诚信。
希望你找到好的销售方式方法,预祝你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㈤ 进口国外护肤品进口化妆品申报所需要的具体资料有哪些

进口国外护肤品进口化妆品申报所需要的具体资料(特殊类)

(1)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4)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5)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6)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7)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8)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9)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10)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其中:

(5)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使用说明;

4)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微生物、卫生化学、毒理学);

5)如有以下资料应提交:

①人体安全性检验报告(皮肤斑贴、人体试用试验);

②防晒指数SPF、PFA或PA值检验报告;

③其他新增项目检测报告(如化妆品中石棉检测报告等)。

其中:

(7)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1)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申请表。

2)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审核表。

3)产品配方。

4)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5)生产设备清单。

6)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扩展阅读:

一.进口化妆品清关需要什么资质?

1.在进口化妆品之前,企业需要到商检局做备案。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办理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进口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使用说明书、产品名称信息、相关授权书。

4.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和在华责任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进口化妆品批文需要多长的时间?

进口普通类的化妆品一般是在4——6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取得进口化妆品批文,倘若是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是在7——12个月。

三.什么类型的化妆品进口清关需要国家审批?

所有进口的化妆品(进口的普通类化妆品和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国产特殊类化妆品都必须有国家药监局(SFDA)注册审批。国产普通类化妆品在省级卫生监管部门注册即可。

㈥ 想了解一下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和商标注册

没关联,商标注册你公司有营业执照就可以注册商标。商标是单独的,不依附于你的产品实体

㈦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流程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流程:

严格的申报前产品评估,动态的申报质量控制,丰富的专家资源,娴熟的申报经验,不成功不收费!

一、申报手续流程

1、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Specific Function Cosmetics):

检验→受理→评审→批准

Testing →Application→Safety evaluation →Approval

2、进口普通化妆品(General Cosmetics):

检验→受理→备案

Testing →Application→ Registration

二、申报周期、费用

●周期:

1.卫生部备案周期:

普通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4个月左右。

特殊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6个月左右。

2.中文标签审核:

此项在进口通关进行,不需提前备案。

●费用:包括检验费、申报费等,具体见下表:

项目 单个产品费用(万元/个) 备注

检验费 普通 0.48~0.78

特殊 0.71~3左右

备案费 0.20

三、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所需资料: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四、到卫生部送资料。

五、取得批件或备案凭证。

㈧ 进口化妆品需要哪些注册

一、什么是化妆品?
答: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产品。(注:牙膏、沐浴露等产品也跨进了化妆品行列)。
二、化妆品分为哪些种类?
答:总体来讲,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普通用途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特殊用途化妆品又分为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共九类产品,普通用途化妆品(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又分为发用类、护肤类、彩妆类、指(趾)甲类和芳香类共五类。
三、什么样的化妆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答: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08月20日联合发布的第19号公告:从2008年9月1日开始,所有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四、国家药监局审批(备案) 的程序是怎样的?答:自二○○四年七月一日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评。 1、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2、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六、申报进口化妆品需提交哪此材料?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二)产品配方;(三)产品质量标准;(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七)关于“疯牛病”有关问题的承诺书;(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产品配方;(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五)产品质量标准;(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九)关于“疯牛病”有关问题的承诺书;(十)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目前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四份复印件,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㈨ 进口化妆品批文注册申报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所需要的资料

一.申办程序:进口化妆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终审、终审结束等程序

二.产品检验的顺序及时间
产品检验:申报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的第一步,首先到卫生部指定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
(1)申请检验所需资料
<1>《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一式二份。
<2>产品配方:
①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份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②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③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国际通用化学品(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④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规定的色素命名或提供色号(CI);
⑤配方中的成分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⑥配方成分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学名(拉丁文);
⑦配方成分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⑧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⑨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2)产品检验时间: 进口普通化妆品3-4个月左右; 进口特殊化妆品4-5个月左右; 育发、美乳、健美类6个月左右。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一条 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标准;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十)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若干件。

四:申报流程

原审批单位卫生部已经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五:鑫金证代理费用及完成代理服务的时间

评审费用: 0元人民币/个

代理费用:8000/个(不包含翻译费用及销售证明的公正费用)

共计时间:95个工作日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准备的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若干件。
二.鑫金证代理费用及完成代理服务的时间

评审费用: 0元人民币/个

代理费用:3000/个(不包含翻译费用及销售证明的公正费用)

共计时间:70个工作日。

㈩ 进口化妆品怎样申报

进口化妆品申报流程是。

1:选定申报方案
2:授权书备案
3:样品检测
4:编写申报资料并网上填报
5:取得电子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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