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出让
A. 房产证上的转让,出让以及划拨的性质
转让和划拨,是指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转让性质的土地,是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时,交纳过土地出让金。土地有使用权年限的,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是50年,商业房40年,
划拨土地,是没有交纳过土地出让金的,没有土地使用权年限。过户此类住房,需要交纳土地出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B. 土地出让转让的含义是什么土地出让和转让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土地的出让转让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甚至认为这是竟然是同一个概念,其实不然土地出让和转让在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等方面都不同,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出让转让的含义是什么?土地出让和转让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一、土地出让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出让即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转让即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交换、出售和赠与。
二、土地出让和转让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一)土地出让和转让的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是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的;
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土地出让和转让的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来说: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三)土地出让和转让的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的条件是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和缴出让金,就可以办证;转让条件是有限制,转让时须经申请、审批或者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就可以登记过户。
(四)土地出让和转让的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是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的;转让是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自由转让的。
如果您对为土地出让转让还有其他疑问,不妨直接向律师咨询,他们会针对当地具体情况,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相信您也会受益匪浅。
C. 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与转让,出让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与转让,出让的区别
三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3)转让出让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其他区别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
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
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
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D.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体不同、行为性质不同、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交易市场不同。
E. 转让和出让的区别。
1、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是从国家到企业或者个人的情况。
拓展资料:
说出让时,是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领导机构与个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说转让时,是使用个人、使用单位之间的相互转让关系。
F. 转让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转让”是属于把自己的东西和房屋的出租费全卖给买主,“出让”是把自己的东西跟房子都租给新的主人。
G. 请问房产证上的“出让”是什么意思
出让是指出卖或转让(个人自用或拥有的东西)。
出让是一个经典的联合词,其包括"出”与“让”两方面的含义。出指的是有偿的,让指的是无偿的。
在语言使用中则带有偏义复词的特征。如“出让闲置物品”,其语义逻辑点在“出”上,指需要付费获取。而“出让100M的asp空间”,其语义逻辑点在“让”上,是免费的。
(7)转让出让扩展阅读
土地出让:
为防止用地者单纯实施土地投机、炒卖地皮,哄抬地价,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工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出让合同的效力及于转让后继受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者。出让合同体现着出让方(国家)与受让方(用地者)双方的意志,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受让方转让其权利,不影响出让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用途,体现着国家土地规划控制方面的公法意图,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必须在整个出让期限内得以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若变更应依法履行相应手续。
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