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账务处理
A. 关于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没有看懂你想做什么。股权转让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有盈利应该不交税,因为账面未分配利润是税后利润。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这么办,依据协议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如果处理的话,结合以前挂账,以前如何挂账,现在如何清理,不能随意进行。股权转让,有许多种类,如果整体转让的话,就需要清理债权债务、评估、审计等。非常复杂的。
B. 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C. 股权转让,该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
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二、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
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
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
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3)股权转让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账务处理的要求
选择科学,合理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是组织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的前提.虽然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但是它们都应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1)要适合本单位所属行业的特点,即在设计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时,要考虑自身企业单位组织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性质和简繁程度,同时,还要有利于会计工作的分工协作和内部控制。
2)要能够正确,及时和完整地提供本单位的各方面会计信息,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满足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和社会各有关相关行业的信息需要。
3)适当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还应当力求简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地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
D. 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案例
志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其中自然人股东A出资60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B出资40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现股东A拟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甲投资公司,转让总价款3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前志新公司债权、债务,均由原股东承担。经查,志新公司账上“其他应付款”欠A股东1800万元,除此外无其他债权、债务。请问,此转让过程中,股东A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志新公司和受让方甲公司该如何作账务处理?
该公司会计这样处理:甲投资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志新公司账面“其他应付——A股东”1800万元不需要再支付;A股东收到股权转让收入3000万元。
以上会计处理有问题吗?会带来哪些税务风险呢?
分析
首先看股东A。投资成本原始价值为600万元,本次转让持有的60%股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为600万元。收入3000万元中,有自己为志新公司之前生产经营垫资的1800万元,不应算投资成本,可算为自己债权的收回。A实质股权转让收入为3000-1800=1200(万元),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600=600(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600×20%=120(万元)。
再看志新公司。原账面“其他应付款”欠有股东A债务1800万元,该债务在原股东A和新股东甲投资公司股权交易中,由甲投资公司在一揽子股权转让价款中支付,志新公司并未支付该笔欠款,账务不作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精神,这部分应付未付款项算作其他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25%=450(万元),志新公司凭空多缴纳450万元税款,能甘心吗?
对于甲投资公司呢?看似出资3000万元,实际上其中有1800万元属于代志新公司支付自然人股东A的债务,剩余的1200万元才是真正的股权转让支出,因此,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万元,属于账务处理的瑕疵,再转让时,其投资成本未必能够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其实,以上纳税风险,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是由甲投资公司代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的债务即可,或者改变为甲投资公司借款给志新公司,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债务。按后一种方式,则账务应作如下处理:
志新公司借给甲公司1800万元,归还原股东A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8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1800万元
借:其他应付款——A股东 1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800万元
志新公司借新债还旧债,回避了自身风险。
股东股权转换,志新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实收资本——A 600万元
贷:实收资本——甲公司 600万元
需附的原始凭证包括:股权转让合同和股东会决议,甲公司超过600万元部分的支出与志新公司无关,无需作账务处理。
甲投资公司计入投资成本12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1800万元,且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股东A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志新公司 1200万元
其他应收款——志新公司 1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88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20万元
需附原始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A收款收据、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解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20万元
贷:银行存款120万元
另外,对于甲公司和志新公司之间的1800万元往来款项,甲公司可以通过债转股消掉,也可以在未来志新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时返还。
以上账务处理并未改变原股东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200万元,志新公司不产生应付未付款,回避了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E. 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
这个股权转让应该在公司不错会计处理吧,需要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如果A、B、C、D是公司的话,应该需要进行相应投资的帐务处理。
代扣代缴的税金,如果A、B尚未支付公司,应该借记其他应收款。
F. 股权转让怎样做会计分录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分录方式,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6)股权转让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
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G.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1.借实收资本- A--60万 (前提是A的20%。如果是全部的20%,应为100万)
贷实收资本-B 60万
需要的资料是双方的股权转专让协议和支属付凭证
2、先做财务变更,再做工商变更。税务变更只需要在报表中披露就行了。
3、法人变更先到工商办理,这个与股权变更无关。后到税务办理变更。
4、可以不验资。但是为了办理变更时手续更简便以及其它涉及事项,重新出验资报告比较好。
5、A转让股权时有溢价行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C应代扣找缴。(如果是全部资本的20%,则属于折价转让,不必做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