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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转让

发布时间: 2020-11-28 08:38:02

Ⅰ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平价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这个要看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如果所占公司公允价值的份额超过了平价转让的价格,税务局有权进行核定征收要求股东交税的,用数据说明就是这样
股东应付注册资本3000*30%=900万是欠公司分得钱,现在他要把这30%的股权转让了
假设公司资产减负债后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是1000万,这个负债是包含股东欠公司的钱的部分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后公允价值是5000万,那股东的30%股权值1500万。平价转让假设你的意思是按照注册资本比例转让,那转让价格就是900万。那税务局有权按照5000-900=4100万要求交个税。
如果净资产评估后公允价值是1000万,那股东的30%股权值300万,成本是900万,就不交税了

Ⅱ 股权是平价转让 还是 零元转账

A “零元”股权转让:
未分配利润补税没商量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B “平价转让”有疑点:被转让企业藏所得税猫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的规定,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Ⅲ 公司股权转让,两者之间是平价转让,但是财务报表上有未分配利润,请问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国税发[2009]85号文件中关于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文件精神摘要如下:
1、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管理、评估和检查,并对其中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4、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5、税务机关要建立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内部控管机制。税务机关应建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对所辖企业个人股东逐户登记,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实施动态管理。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分别负责信息获取、评估和审核、税款征缴入库和反馈检查等环节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完整的管理链条。

Ⅳ 股权平价转让如何交税

去工商办理变更登记,然后做出账务处理即可,不发生增值不征税。

Ⅳ 股权平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就不需要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交纳印花税。

如果转让价格偏低,税务局会根据市场价给予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计征税款。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5)平价转让扩展阅读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Ⅵ 企业股权平价转让需要纳税吗

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就不需要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交纳印花税。

如果转让价格偏低,税务局会根据市场价给予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计征税款。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6)平价转让扩展阅读: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

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Ⅶ 请问,股权转让是否可以平价转让

你的问题太宽泛了,首先,你的转让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签得不好,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你说的涉及资产,就是说虽然合同签订的是股权转让合同,但由于合同的表述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是转让资产,根据现行的税法,转让股权是暂免征收营业税的,但如果是转让资产,又应该区分转让的是有形动产还是无形动产,如果是转让有形动产就是缴纳增值税,如果转让无形动产,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就是增值税,非试点就是营业税;第二,关于你说的转让的问题,这个又要区分,是个人转让还是企业转让,是正常的经营行为还是因为资产重组或企业改制这类原因导致的股权转让,如果是因为资产重组原因导致的股权转让,又涉及是特殊重组还是一般重组,这里面的政策都不是相同的;第三,你的转让方是不是关联企业,如果是关联企业,那么你的这个平价或者无偿转让能不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如果不是关联企业,为什么要平价转让,这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你的解释税务局能接受或者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那么应该不会涉及所得税,相反,就会有税收方面的风险;最后,我想表明一点,我上面说的可能会涉及的问题的前提是指非二级市场的交易,涉及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买卖股权交易,政策又有差异。个人建议,如果你的这项涉及的金额较大,事项有比较复杂的话,最后拿着合同找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

Ⅷ 平价转让股权转让,如何计收个税且相关依据

根据财产转让所得个税计算方法,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但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文中第四条所列,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因此A公司股转中如确实不存在利益输送,则缴纳每次转让中的印花税即可

Ⅸ 股权转让不能平价转让吗

一般都是降低价格转让,也可以平价,需要你跟对方定好协议就行,对方同意刘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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