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注册
1. 执法医师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版
(一)不具有完全权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会计师不予注册情形有哪些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回至申请注册答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4)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要撤销注册,若再次申请注册,需满5年。
3.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 )情形,不予注册。
【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是不予注册的情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内定》中规定,申容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③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④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⑤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⑥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⑦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⑧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⑨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⑩年龄超过65周岁的;⑩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4. 执法医师法中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
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你的借条是已经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应当从2007年3月开始起算到2009年3月止,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建议你把借条拿去请他在借条上重新签个名,并写上现在的年月日。
这样此借条的诉讼时效又从现在重新起算了。
(4)不予注册扩展阅读:
借条诉讼时效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5. 二建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1.所提交的毕业证是假的;2.没交纳在养老保险的单位注册;3、注册人有违法乱纪行为。
6. 在哪些情形下不予注册医师执业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不予注册扩展阅读:
执业医师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绿色封面的证书)。
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医师证考试获取。该证书也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重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报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7. 造价工程师在哪些情形下不予注册
造价工抄程师不予注册的情形袭: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申请在两个或以上单位注册的;
③未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④前一个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⑤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⑥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⑦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⑧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年的;
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 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是怎么回事
【原】异议人在原异议复审程序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修正)》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旦异议申请获得支持,商标申请人提出异议复审,异议人在异议复审程序中可以做的“答辩”,并且异议人有必要积极参与异议复审程序。 ①对事实和理由的阐述、举证; ②对商标局支持的异议理由提交新的证据; ③主张在异议程序中主张、但商标局未作为裁定依据的其他理由; ④提出异议程序中未主张的理由和证据。 ——异议复审程序和异议程序之间的关联并不大,但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必要考虑异议程序的材料(尤其是异议复审答辩人未答辩、未举证)。 【现】异议人在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异议人实际上已经被剥夺了答辩权和诉权,只能提出意见。《商标评审规则(2014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通知原异议人参加并提出意见。该书式名称为《原异议人参加不予注册复审意见》。 这里就有几个问题——不过就算商标评审委员会不采纳,也没有诉权了: ①异议人是否可以对商标局支持的异议理由提交新的证据? ②异议人是否可以主张在异议程序中主张、但商标局未作为裁定依据的其他理由? ③异议人是否可以提出异议程序中未主张的理由和证据? 因此,异议人实际上在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成了陪客,就算输掉不予注册复审,再提起不予注册申请也不受一事不再理限制(《商标评审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 ——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因为异议人没有诉权,使得以上问题①②③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实际不予注册复审程序和异议程序就被改成驳回和驳回复审的关系了。
9. 什么是不予注册复审
就是说你的从新注册提交资料,你以前的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