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名注册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版外国地名,不得作权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所以在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其他含义的、申请人全程含有地名,申请人以其全称作为商标注册的等情形下,带有地名的商标亦能注册成功。
Ⅱ 地名注册
“县级以上地名不能注册公司”是指不能注册象“杭州牌”之类的,
“县级一下的乡镇内什么的就可容以随意注册吗?”如果你注册“昌化牌”山核桃,这样是可以的。
所谓的“不误导公从”,是指你的“昌化牌”山核桃,应该是在临安昌化镇生产的,而不能是其它地方生产的,让人误以为是临安昌化镇生产的。
Ⅲ 注册公司带括号地名和地名前缀有何不同意义
公司名称带括号显示地名和地名前缀两者没有什么区别,工商局规定可以把行政区划放在字号前边也可以放在字号后边,如果放在后边,就需要加个括号。如果是同公司带括号地名多半是分公司。
主要是由《企业名称注册管理条例》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备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3)以地名注册扩展阅读:
公司类型特点:
1、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备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2、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
3、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如:红杉资本。
4、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更复杂,监管更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5、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如:XX中心、XX社、XX部等。
6、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7、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Ⅳ 以地名注册的商标有哪些
在新商标法实施之前有用地名注册的 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是不是注册的。但是以前注册过的予以保留。
Ⅳ 个人可以以中国地名注册商标吗
首先不管你这个地名能否注册,目前商标注册必须要营业执照,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有限公司都可以。
其次,你这个地名的问题。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以上是商标法原文,你看一下你要注册的地名是否在限定之内。
Ⅵ 请问以地名开头的“**在线”可以注册商标吗
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来二款规定:
“县以源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
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可见,中国商标法仅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注册为商标作了限制性规定,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它地理区域的名称不在禁止之列。商标法的这种规定符合注册商标显著性的本质要求。
在中国,地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一般有下列情形:
①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它地理区域的名称,包括乡镇、街道、胡同、山川河流等地名,经国家商标总局核准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如白蒲(如皋市一乡镇)。
②
地名具有多种含义,地名本身的含义并不突出,如凤凰、长寿等地名经长期使用后,已被消费者熟知,可以区别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具有了商标显著性的特征,如青岛啤酒、贵州茅台等,即地名经使用后获得了显著性,产生了第二含义。
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这类商标不可避免地将地名作为其组成部分,如金华火腿。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地名商标大量存在。
Ⅶ 请问想以地名注册商标有什么规定,具体怎么注册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容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
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因此,虽然《商标法》在修改前未禁止地名作商标,但商标局却早在1983年6月开始就要求不要将地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此予以明确。所以《商标法》在修改时将地名纳入了商标的禁用范围。
Ⅷ 公司注册的名称有什么要求.可不可以地名作为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内(一)有损于国家、社容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