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转让
『壹』 电子承兑汇票如何背书转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电子银行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贰』 谁知道建行电子银行承兑如何接收、背书转让、我要步骤!
电子承兑是挂靠在网银基础上的,首先在开户行开通企业网银,企业网银最好是大银行的,因为像信用社等还没有...
中国建设银行电票如何背书: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参考资料:
网络-承兑汇票
网络-背书转让
『叁』 电子承兑汇票怎样转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电
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
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2、电子银行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背书人名称; 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日期; 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电子承兑汇票转让贴现流程
进入企业网银,票据业务 ——电子商业汇票 ——机构名称、账号、待处理类型选择待签收票据——待签收电子商业汇票——打印汇票——签收 ——打印明细——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级授权
『肆』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诈骗,能否挂失
可以。
先到承兑行挂复失支付,然制后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最终通过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有了除权判决书就可以凭借判决书向承兑行请求付款。
如果银行承兑汇票还在骗子手中,没有转出去,而且你在把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转让给骗子的时候,没有写上被背书人的名字,那么上述方法基本上肯定可以挽回你的损失。
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转给别人,而且别人是善意第三人且支付的对价,那么上面的方法就可能无法挽回损失。当然只是有可能无法挽回,如果取得票据的人在取得票据时存在瑕疵,还是可以获得票款的,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比较复杂。
但是,票据是不是转给别人了,是无法控制的,只能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能做的就是上面这个方法。
『伍』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可否跨行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都具有可背书转让权。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承兑银行审批并同意承兑后,保证承兑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继承和发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区别。
不同之处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纸质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取代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
(5)电子票据转让扩展阅读:
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第四十条 转让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第四十一条 转让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
第四节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第四十二条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再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 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第四十三条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
回的交易方式。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中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出人,受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入人。
第四十四条 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
赎回开放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贴现赎回、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起始日期。赎回截止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贴现赎回、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截止日期,该日期应早于票据到期日。 自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为赎回开放期。
第四十五条 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行为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的原贴出 人、原贴入人应按照协议约定。
在赎回开放期赎回票据。在赎回开放期未赎回票据的,原贴入人在赎回截止日后只可将票据背书给他人或行使票据权利,除票据关系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协议约定。
第四十六条持票人申请贴现时,应向贴入人提供用以证明其与直接前手间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发票等其他材料,并在电子商业汇票上作相应记录,贴入人应负责审查。
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贴出人名称;
(二)贴入人名称;
(三)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日期;
(四)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类型;
(五)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利率;
(六)实付金额;
(七)贴出人签章。实付金额为贴入人实际支付给贴出人的金额。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还应记载赎回开放日和赎回截止日。 贴现还应记载贴出人贴现资金入账信息。
第四十八条电子商业汇票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应作成背书,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原贴出人名称;
(二)原贴入人名称;
(三)赎回日期;
(四)赎回利率;
(五)赎回金额;
(六)原贴入人签章。
第四十九条 贴现和转贴现利率、期限等由贴出人与贴入人协商确定。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五十条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本办法所称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陆』 我有一张电子承兑票据转让给别人下什么科目
电子承兑票据转让给别人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扩展阅读:电子承兑转让背书
1、客版户点击“票据业务权”/“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进入电子票据背书转让申请界面。
2、如果客户需要新申请背书转让一张票据,点击“新建”,进入背书转让申请查询界面。
3、客户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返回查询结果。选择待背书转让的电子票据,点击“新建”,进入背书转让申请录入界面。
4、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选择票据的不得转让标记,输入被背书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5、复核完成后此笔交易
『柒』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如何背书转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回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答。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
,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电子银行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捌』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多长时间到达对方账户
一般情况,是实复时到达对方制账户的,但这时还需要对方打开网银在电子票据系统里边“签收”,这才算正式背书给对方,在对方的网银的电票系统里了,如果对方没有点签收,对方账号错误的话,就没有到对方账户,如果对方没有签收,而你也可以背书撤回。
『玖』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如何进行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如下图)。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被背书人名称。
2、背书人名称。
3、背书人签章。
4、背书日期。
(9)电子票据转让扩展阅读:
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
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
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
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拾』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该怎么操作
1、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企业网银,在企业网银的电子票据业务中录入票据背书的申请,在此处需要填写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被背书人等方面的信息,并加盖背书人的数字证书的电子签名。
2、背书生效采用双方操作时间优先的原则:电票背书申请发出后,背书双方都可以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申请,被背书人也可进行签收或者驳回申请操作此时,操作顺序时间在前的操作生效,如果背书人先撤销申请,则该申请被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愿生效,背书人不能再进行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