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华认证
A. 谁有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要求的讲稿和ppt
GB/T 19001---2000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本标准是GB/T 19000族标准之一。标准中的“应”(shall)表示要求,“应当”(should)仅起指导作用。
本标准对GB/T 19001--199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作了技术性修订,故本标准发布时,代替GB/T 19001--199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1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赛宝认证中心、深圳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青岛海尔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仁良、肖建华、王卫东、万举勇、曲辛田、李杰、田武、陈传铮、刘建中。
ISO 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和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
国际标准遵照ISO/IEC 导则第3部分的规则起草。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需取得了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SO不负责识别任何这样的专利权问题。
国际标准ISO 9001由ISO/TC176/SC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委员会制定。
ISO 9001第三版代替第二版ISO 9001:1994以及ISO 9002:1994和ISO 9003:1994,包括对这些文件的技术性修订。原已使用ISO 9002:1994和ISO 9003:1994的组织只需按1.2的规定删减某些要求,仍可以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保证”一词。这反映这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除了产品质量保证以外,还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仅是提示的附录。
引 言
0.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0和GB/T 19004 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0.2 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作,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可视为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组织中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诸过程的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过程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并满足要求;
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d) 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图1所反映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
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求,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
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
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D---实施:实施过程。
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
果。
A---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输入 输出
增值活动
信息流
图1 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
0.3 与GB/T 19004之关系
GB/T 19001和GB/T 19004已制定为一对协调一致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他们相互他们补充,但也可单独使用。虽然这两项标准具有不同的范围,但却具有相似的架构,以有助于他们作为协调一致的一对标准的应用。
GB/T 19001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可供组织内部使用,也可用于认证或合目的。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GB/T 19001所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与GB/T 19001相比,GB/T 19004为质量管理体系更宽范围的目标提供了指南。除了有效性,该标准还特别关注持续改进组织的总体业绩与效率。对于最高管理者希望通过追求业绩持续改进而超越GB/T 19001要求的那些组织,GB/T 19004推荐了指南。然而,用于认证或合同不是GB/T 19004的目的。
0.4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为了使用者的利益,本标准与GB/T 24001-1996相互趋近,以增强两类标准的相容性。
本标准不包括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环境管理、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或风险管理的特定要求。然而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将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与相关的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或整合。组织为了建立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可能会改变现行的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1. 范围
1.1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
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1. 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因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除。
除非删除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起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和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9000中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表述供应链所使用的以下术语经过了更改,以反映当前的使用情况:
供方 → 组织 → 顾客
本标准中的术语“组织”用以取代GB/T 19001---1994所使用的术语“供方” ,术语“供方”用以取代术语“分承包方”。
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 ,也可指“服务” 。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
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应用(见1.2);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e) 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注: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活动。
4.2文件化要求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质量手册;
c) 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 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见4.2.4)。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4.2.2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1.2);
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所需的控制:
a)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2.4记录控制
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及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5.管理职责
5.1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7.2.1和8.2.1)。
5.3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策划
5.4.1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7.1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4.1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5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职责与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5.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3 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中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管理评审
5.6.1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4.2.4)。
5.6.2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追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
g) 改进的建议。
5.6.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之改进;
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资源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资源:
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2.2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
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4.2.4)。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硬件与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7 产品实现
7.1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4.1):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4.2.4)。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注2:组织也可将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执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4.2.4)。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生产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呆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7.2.3顾客沟通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产品信息;
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3 设计和开发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更新。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予盾。
7.3.3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6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7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采购
7.4.1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的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所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对这些过程作出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 记录的要求(见4.2.4);
e) 再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见4.2.4)。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4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7.5.5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储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7.2.1)提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
行校准或检定;
b) 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1和GB/T 19011---2。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 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8.2监视和测量
8.2.1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监视,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8.2.2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
求;
b)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4.2.4)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1---1、GB/T 19021---2及GB/T 19021---3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见 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4.2.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8.4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
B. 近三年内,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上市公司有哪些毕业论文分析用的,非常感谢!
O(∩_∩)O~,是作为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吗?找了一些中英文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加油哦
[1] 徐舒韵. 加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制的几点建议[J]财务与会计, 2000,(07) .
[2] 杜兴强. 公司治理演进与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博弈分析与历史证据[J]财经研究, 2004,(09) .
[3] 周晓苏. 法国会计模式的特色和借鉴[J]财会月刊, 2000,(14) .
[4] 耿建新.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 2000,(07) .
[5] 阎达五,谭劲松.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缺陷与改进——一个基于制度分析的研究框架[J]会计研究, 2003,(11) .
[6] 綦好东. 会计舞弊的经济解释[J]会计研究, 2002,(08) .
[7] 陆建桥. 后安然时代的会计与审计——评美国《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及其对会计、审计发展的影响[J]会计研究, 2002,(10) .
[8] 中国会计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理论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 2002,(11) .
[9] 惠尚文. 从美国安然事件看我国会计监管模式的重塑[J]新疆农垦经济, 2003,(03) .
[10] 宋慧. 英国会计界的监管体系[J]审计月刊, 2004,(02) .
[11] 董成. 法国会计模式研究及借鉴[J]兰州商学院学报, 2001,(01) .
[12] 娄权,刘朝晖. 日本会计的新发展及其启示[J]中国农业会计, 2002,(10) .
[1] 肖建华. 群体诉讼与我国代表人诉讼的比较研究[J]比较法研究, 1999,(02) .
[2] 胡维波. 金融监管的理论综述[J]当代财经, 2004,(03) .
[3] 叶陈毅,连珂,张侠. 英国会计法规制度及其借鉴[J]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7,(04) .
[4] 李明辉. 信号传递理论对会计的启示[J]广西会计, 2001,(04) .
[5] 王慧,刘宏伟.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J]广西轻工业, 2007,(02) .
[6] 徐海燕. 论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及其与行政监管的互动关系[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2) .
[7] 陈建明. 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控制体系研究[J]会计研究, 2004,(03) .
[8] 王咏梅. 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 2001,(04) .
[9] 李艳平. 会计监管:信息披露的理性选择[J]科技创业月刊, 2007,(02) .
[10] 黄世忠,杜兴强,张胜芳. 市场 政府与会计监管[J]会计研究, 2002,(12) .
[11] 顾晓安,卢蕾. 混同均衡与政策制定程序——来自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博弈分析和启示[J]上海经济研究, 2007,(01) .
[12] 陈杨. 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01) .
[13] 徐经长. 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体系的构建[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3,(03) .
[14] 乔旭东.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互动:一种框架分析[J]会计研究, 2003,(05) .
[15] 鲁篱. 证券交易所自治地位的比较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 2004,(05) .
[16] 李华.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披露[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05,(04) .
[17] 王俊秋,张奇峰. 公司治理机制与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实证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7,(02) .
[18] 李健. 改进我国上市公司风险信息披露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 2007,(08) .
[19] 张玉霞. 对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对策的思考[J]青海师专学报, 2006,(01) .
[20] 耿东照,孙娜. 国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对我国的启示[J]事业财会, 2005,(05) .
[1] 蒋义宏. 会计信息真实之程序理性观与结果理性观[J]财经研究, 2003,(06) .
[2] 刘婉立.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思考[J]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02,(02) .
[3] 张德容. 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刍探[J]财会月刊, 2002,(09) .
[4] 康均 ,王涛. 独立董事与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研究[J]财会月刊, 2002,(09) .
[5] 潘立新. 我国会计规范实施机制的缺陷分析[J]财经论丛, 2002,(06) .
[6] 马晓芳. 论会计相关性及其与真实性兼容的实现途径[J]财经研究, 2002,(08) .
[7] 王富炜,刘玉兰.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原因分析[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Z1) .
[8] 贾国涛. 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成本和收益分析[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04) .
[9] 陆竞红. 论现行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局限性及改进措施[J]华东经济管理, 2002,(03) .
[10] 谷祺,姜英兵. 会计信息复杂性与财务估价修正[J]会计研究, 2002,(06) .
[11] 汤立斌.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设定问题[J]会计研究, 2002,(08) .
[12] 罗正英.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诚信机制的建立与完善[J]会计研究, 2002,(08) .
[13] 赵家保,杨菲菲. 对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思考[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02,(02) .
[14] 吴远超. 有效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1,(03) .
[15] 刘立国,杜莹.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 2003,(02) .
[16] 赵晨辉. 财务会计报告应披露的信息[J]山西财税, 2001,(07) .
[17] 肖仲明. 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性分析[J]上海会计, 2001,(03) .
[18] 严静,周伟. 刍议未来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J]事业财会, 2002,(01) .
[19] 张炎兴. 论不同财务报告目标下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J]企业经济, 2002,(01) .
[20] 秦志全,董维庄. 浅谈我国现行财务报告的改进[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2,(01) .
1] Easton, P, and T Harris. Earnings as an explanatory variable for returns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91,29, 29 :19-36 .
[2] Hayn, C. The Information Content of Losses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95, (20) :123-153 .
[3] jiri Yuji. Theory of Accounting Measurement[J] .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1975, .
[4] Brom wich Michael. The Possibility of Partial Accounting[J] .The Accounting Review, 1980, (2) .
[5] Ball,Brown. An empirical evaluation of accounting income number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68, (3,) :P32-P34 .
[6] Beaver,Clarke,Wright.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unsystematic security returns andthe magnitude of earnings forecast error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79, (3) .
[7] Becker. The Information Content of Annual Earnings Announcements Empirical Research in Accounting: Selected Studie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68, (6,) :P44-P47 .
[8] Kormendi,Lipe. Earnings innovations,earnings persistence and returns[J] .Journalof Bisiness, 1987, (60) .
[9] Warfield ,Ohlsonj. Book value and dividends in equity valuation[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1995, (1) :P16-P23 .
[10] LaPorta,Francis,Schipper. Have financial statements lost their relevance[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99, (3,) :P31-P35 .
[11] Collins,Maydew,Weiss,Healy,PalePu. Changes in the value-relevanceof earnings and book values over the past forty year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97, (24) :P15-P19 .
[12] Steven , M H Wolman. Value-relevance of financial reporting disclosures in an emerging capitalmarket: the case of B-shares and H-shares in China[D] .The University of HongKong, 1998 .
[13] SEC. Testimony of Arthur Levitt . .
[14] SEC. Concept Releas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 .
[15] Tara Vishwanath,Daniel Kaufmann. Towards Transparency in Financial and Governance .The World Bank,SSRN working papers. 1999 September, .
[16] Jenson,Maliolo. Cross-sectional,capital market research and modelspecification[J] .The Accounting Review, 1988, (64) :P23-P24 .
[17] Christie, Andrew A. On cross-sectionnal analysis in accounting research[J] .Journal of Accounting&Economics, 1987, (9) .
好吧,我把题目给你....很多....
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如下:
浅谈佛山零售业发展及竞争对策
对非货币性交易的几点探讨
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思考
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角度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浅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论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认识与治理
EPR在会计中的应用
浅谈上市公司重组的财务问题
论计算机环境下会计信息舞弊
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论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及其防范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实证研究
网络会计的实践与思考
对我国电算化审计发展的思考
试论知识经济时代财务管理的目标
税务筹划有关问题探讨
浅析我国增值税的运行问题和解决方法——建立双向运行机制,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
论如何加强民营企业会计监督
金融衍生工具下的财务会计创新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中国汽车工业的成本管理创新战略
我国会计电算化普及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对我国企业偷逃增值税现象的思考
长虹四十亿应收账款背后凸显的问题—浅议应收账款的管理
浅析商誉会计的若干问题
论企业多元化战略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议CPA诚信危机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与启示
从中国家电业的现状谈我国家电企业多元化经营战略
关于“知识资本化”的人力资源会计思考——解深圳华为技术公司的发展之谜
我国公司治理的缺陷——以银广厦为例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及审计防范
浅谈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问题与规范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及规避策略
企业资金短缺的成因及其对策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
浅谈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内部审计外部化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关于企业成本管理问题的思考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浅谈企业所得税改革
浅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实行家庭课税模式和合理的扣除标准
关于广东省中小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问题的思考
“人力资源会计”之我见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之法律思考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探析
从安然公司看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分析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及其防范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
浅谈现代企业成本管理
企业并购战略的剖析与研究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与措施研究
试论本量利分析法的局限性
企业并购、整合理论在青岛啤酒的实践
EVA薪酬激励模式在我国电信行业中的应用探讨
对我国政府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思考
浅论我国MBO股权的定价问题与对策
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国有企业改革
佛山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与发展
对现代企业负债经营的探讨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利用现金流量表探究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
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会计的应用研究
试论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对作业成本法的再思考
浅析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
论内部会计控制及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框架构建
揭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秘密面纱”——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粉饰手段、动机以及防范体系的建立
浅析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浅谈衍生金融工具对我国传统会计的影响
对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思考和探索
浅谈衡量企业价值的方法和因素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财务报表粉饰的主要手段及其识别与防范
企业资本经营战略浅析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佛山市资产减值准备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可行性分析
应用税收公平理论分析我国涉外税收的不平等现象
浅谈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的相关会计处理
关联方交易发展新趋势
对人力资源的会计确认及其在我国推行的可行性
浅议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迫切性和可行性
浅谈我国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治理对策
加快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对策的探讨
肯德基的价值链管理
税务代理,路在何方——完善我国税务代理问题的思考
偷税行为的博弈模型与多重博弈模型分析
试论广东省税务代理业的发展
浅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浅谈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与风险导向审计
浅议企业负债经营效益与财务风险的控制
会计委派制有关问题探讨
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赊销政策研究
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会计探析
并构与重组——企业迅速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捷径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模式研究
人力资源会计及其管理运用
关于企业人力资源招聘成本的思考
我国法务会计建设及人才培养
中小企业内控制度的落实与完善
会计政策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关于兼并重组的问题分析
关于佛山陶瓷行业在反倾销问题的思考
人力资源管理要以人为本——透析“万家乐”败局
从个性心理的角度分析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对策
浅析中小企业绩效评价制度的建立
经济特区企业避税的方法对策研究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
品牌国际化——中国建陶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物流——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案例分析——以佛山TF公司为例
新时期新方式——浅谈博客营销
信息技术对传统会计的影响及改革措施
浅议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
从人力资源会计计量的角度看管理培训生的投资成本
试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浅谈在小规模企业中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浅谈农村税费改革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
浅谈审计证据及其证明力
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的实证分析
企业第三利润源——物流成本的核算与分析规划
对我国审计市场现状的研究
试论价值链会计的创新及应用
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的探讨
责任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及应用——基于钢铁行业的分析
试论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冲击
论作业成本法在我国的应用
成本管理模式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关于制造企业物流成本控制
未来会计目标与财务报告的发展趋势
财务分析的完善及其指标的改进
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及原因
优化控制企业的营销成本
公司控制权市场及法律机制浅析
略析衍生金融工具对我国财务会计的影响
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手段及其防范措施问题的探讨
现代管理会计的成本核算方法——变动成本法的优越性
浅谈我国电算化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人民币的升值与国际贸易的发展关系
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的探讨
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分析
我国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论无形资产评估
关于我国农业税制改革的思考
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恒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成本管理的实证研究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理论与证据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问题的经济分析——基于顺德的实地调查
审计风险:成因与控制
论人力资源会计——同济环境工程公司的案例研究
人力资源会计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
二十一世纪会计新领域——法务会计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框架问题探讨
对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思考
投资会计制度变迁研究
固定资产会计制度变迁
无形资产会计制度变迁及经济影响
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
我国电算化审计及对策分析
论债务重组准则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会计处理
战略存货管理
中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证研究
紧扣企业核心能力,推行企业多元化战略
浅析人力资源会计
论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外购商誉会计论
我国税务会计有关问题研究
我国税务筹划若干问题探讨
浅谈审计的独立性及影响其的几个因素
审计风险刍议
AIA国际会计师公会,作为国际性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及认证机构,AIA因其受到英国政府的官方认可,成为当今世界最高标准的会计资格考试之一,AIA专业资格证书是会计行业中炙手可热的执业资格证书。p
C.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总计63个单位组成。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领导成员:
主任:王凤清
常务副主任:孙大伟
副主任:朗志正、李怀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树青、南村辉
秘书长:肖建华
副秘书长:刘欣、樊恩健、魏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
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D. 每个行业都有其具体的ISO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001-2000
Idt ISO 9001:2000
代替GB/T 19001-94
GB/T 19002-94
GB/T 19003-94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
--------------------------------------------------------------------------------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本标准是 GB/T 1900o族标准之一。标准中的“应”(shall)表示要求,“应当”(should)仅起指导作用。
本标准对GB/T 19001—1994、GB/T19002一1994和GB/T 19003一1994作了技术性修订,故本标准发布时,代替 GB/T 19001一199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1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赛宝认证中心、深圳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青岛海尔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仁良、肖建华、王卫东、万举勇、曲辛田、李杰、田武、陈传锋、刘建中。
ISO 前 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
国际标准是根据ISO/IEC导则第3部分的规则起草的。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需取得了至少3/4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国际标准草案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这一点应引起注意,ISO不负责识别任何这样的专利权问题。
国际标准ISO9001是由ISO/TC176/SC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由于ISO9001已作了技术性修订,ISO9001第三版取代第二版(ISO9001:1994)。ISO9002:1994和ISO9003:1994的内容已反映在本标准中,故本标准发布时,这两项标准将作废。原已使用ISO9002:1994和ISO9003:1994的组织只需按第1.2条的规定删减某些要求,仍可以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保证"一词。这反映了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包括了产品质量保证和顾客满意。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
引言
0.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的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本标准无意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澄清有关要求的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价组织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4-2000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0.2 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制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利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项活动,可以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可直接形成下一过程的输入。
组织内过程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过程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过程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和满足要求;
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d) 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图1所反映的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的作用。顾客满意的监视需评价顾客对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知的相关信息。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求,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
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
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建立提供结果所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D-实施:实施过程;
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
A-处理: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1 范围
1.1 总则
本标准为同时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持续改进体系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提供的预期产品,不适用于非预期的副产品。
1.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意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进行删减。
除非删减仅限于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 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下列标准包含了构成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对版本明确的引用标准,该标准的增补或修订不适用。但是,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9000-2000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描述供应链所使用的以下术语经过了更改,以反映当前的使用情况:
本标准中的术语"组织"用以取代GB/T19001-1994所使用的术语"供方",术语"供方"用以取代术语"分承包方"。
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也可指"服务"。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
组织应:
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见1.2);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视;
e) 测量、监视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性的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注: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
有关的过程。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声明;
b) 质量手册;
c)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本标准所要求的质量记录(见4.2.4)。
注:
1.本标准出现 "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
施和保持。
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详略程度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4.2.2 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1.2);
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质量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条款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的;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有关版本的适用文件;
e)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
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2.4 质量记录的控制
应制定并保持质量记录,以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和有效运行的证据。质量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质量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所作出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 以顾客为中心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标,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7.2.1和8.2.1)。
5.3 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7.1 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条款4.1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
性。
5.5 职责、权限和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人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对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3 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4.2.4)。
5.6.2 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的变更;
g) 改进的建议。
5.6.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的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所需的资源,以
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员工意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的适当记录(见4.2.4)。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包括,如: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和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4.1)。
在对产品进行策划时,组织应在适当时确定以下方面的内容:
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
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2:组织也可将条款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规定,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中,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
代之评审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
7.2.3 顾客沟通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产品信息;
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
7.3 设计和开发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合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实施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策划的输出应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予以更新。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对这些输入的充分性应进行评审。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 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适当的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以满足输入的要求,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或已知预期使用或应用的要求,应按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在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已交付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影响。
更改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 采购
7.4.1 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批准的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建立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缺陷才变得明显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规定确认这些过程的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 记录的要求(见4.2.4);
e) 再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见4.2.4)。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4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7.5.5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 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7.2.1)提供证据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当有必要确保有效结果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基准的测量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验证。当不存在上述基准时,应记录校准或验证的依据;
b) 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当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应予以确认。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 .1和GB/T 19022 .2。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以便:
a) 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适用方法及应用程度的确定,包括统计技术。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监视顾客对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知的有关信息。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应予以确定。
8.2.2 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4.2.4)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及其产生的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19021.1、GB/T19021.2及GB/T19021.3。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在适当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所有策划的安排(见7。1)均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应对纠正后的产品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8.4 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
数据分析应提供有关以下方面的信息:
a) 顾客满意(见8.2.1);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7.2.1);
c)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 供方。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组织应通过使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5.2 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投诉);
b)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8.5.3 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其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 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并实施所需的措施;
d) 记录所?/ca>
E. 实验室为什么要实施ISO/OEC17025
提起产品质量认证,很多人并不陌生,但是谈到实验室认可,不少人却不甚了解。
众所周知,消费者通过实验室检测报告可以证明所购买产品的质量和食品的安全是否合格与可靠;企业可以通过实验室检测报告彰显其产品质量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证明其食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由此提升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以权威的实验室为依托,通过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国家利益、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但是,如何保证检测报告的有效性?这就需要对实验室进行认可。
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长肖建华介绍,所谓实验室认可,其实就是指由权威机构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有能力进行特定类型的检测或校准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
作为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评价和正式承认的一项制度,实验室认可一方面可以促进实验室检测和校准结果可靠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向社会公布公正、有能力的实验室,可以引导市场进行选择和采信数据。正因为如此,实验室认可近年来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特别关注。
据了解,反映实验室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整体实力的最明显的标志和集中体现就是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国际上权威机构的调查显示,经过认可的实验室的结果准确度要远远高于非认可实验室,这充分说明实验室认可在促进实验室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来自国家认监委的数据显示,我国实验室认可的规模和发展速度目前在世界上已处于前列。我国目前具有认可资质的实验室有3226家,在世界上位居第一。持续增长的认可数量和不断拓宽的认可领域,不仅提高了我国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了我国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提升,而且还从技术上提升了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促进了国际贸易的便利化。
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今天,为保障获认可实验室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认监委在进行日常监督的同时,还制定了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和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制度。从2007年9月开始,国家认监委全面启动了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11.35,0.11,0.98%)、药品、玩具、生物安全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实验室,检查方式分自查和现场检查两种,并辅以能力验证专项活动,从而确保经过认可的实验室能够科学公正地履行检测行为,出具真实可信的检测报告。截至2008年10月底,国家认监委已累计暂停205家实验室的认可资格,撤销159家实验室的认可资格,注销148家实验室的认可资格,充分发挥了认可的约束作用,有力促进了认可工作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提高和保证所起的作用。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规定,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出口国获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并以此作为通关的必要条件。为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了我国实验室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加强实验室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认可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检测与校准实验室方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已经同54个国家和经济体的认可机构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我国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得到签署国际互认协议的国家或经济体的承认
F. ISO9000的要求.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本标准是 GB/ 1900o族标准之一。标准中的“应”(shall)表示要求,“应当”(should)仅起指导作用。
本标准对GB/T 19001—1994、GB/T19002一1994和GB/T 19003一1994作了技术性修订,故本标准发布时,代替 GB/T 19001一1994、GB/T 19002—1994和GB/T 19003—1994。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1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赛宝认证中心、深圳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青岛海尔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仁良、肖建华、王卫东、万举勇、曲辛田、李杰、田武、陈传锋、刘建中。
ISO 前 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
国际标准是根据ISO/IEC导则第3部分的规则起草的。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需取得了至少3/4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国际标准草案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这一点应引起注意,ISO不负责识别任何这样的专利权问题。
国际标准ISO9001是由ISO/TC176/SC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由于ISO9001已作了技术性修订,ISO9001第三版取代第二版(ISO9001:1994)。ISO9002:1994和ISO9003:1994的内容已反映在本标准中,故本标准发布时,这两项标准将作废。原已使用ISO9002:1994和ISO9003:1994的组织只需按第1.2条的规定删减某些要求,仍可以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保证"一词。这反映了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包括了产品质量保证和顾客满意。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
引言
0.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的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本标准无意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澄清有关要求的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价组织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4-2000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0.2 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制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利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项活动,可以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可直接形成下一过程的输入。
组织内过程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过程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过程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和满足要求;
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d)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图1所反映的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的作用。顾客满意的监视需评价顾客对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知的相关信息。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求,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
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
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建立提供结果所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D-实施:实施过程;
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
A-处理: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1 范围
1.1 总则
本标准为同时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持续改进体系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提供的预期产品,不适用于非预期的副产品。
1.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意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进行删减。
除非删减仅限于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 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下列标准包含了构成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对版本明确的引用标准,该标准的增补或修订不适用。但是,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9000-2000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描述供应链所使用的以下术语经过了更改,以反映当前的使用情况:
本标准中的术语"组织"用以取代GB/T19001-1994所使用的术语"供方",术语"供方"用以取代术语"分承包方"。
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也可指"服务"。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
组织应:
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见1.2);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视;
e) 测量、监视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性的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注: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
有关的过程。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声明;
b) 质量手册;
c)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本标准所要求的质量记录(见4.2.4)。
注:
1.本标准出现 "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
施和保持。
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详略程度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4.2.2 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1.2);
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质量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条款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的;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有关版本的适用文件;
e)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
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2.4 质量记录的控制
应制定并保持质量记录,以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和有效运行的证据。质量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质量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所作出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 以顾客为中心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标,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7.2.1和8.2.1)。
5.3 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7.1 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条款4.1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
性。
5.5 职责、权限和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人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对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3 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4.2.4)。
5.6.2 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的变更;
g) 改进的建议。
5.6.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的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所需的资源,以
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员工意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的适当记录(见4.2.4)。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包括,如: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和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4.1)。
在对产品进行策划时,组织应在适当时确定以下方面的内容:
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
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2:组织也可将条款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规定,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中,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
代之评审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
7.2.3 顾客沟通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产品信息;
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
7.3 设计和开发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合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实施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策划的输出应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予以更新。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对这些输入的充分性应进行评审。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 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适当的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以满足输入的要求,应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或已知预期使用或应用的要求,应按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在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已交付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影响。
更改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 采购
7.4.1 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批准的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建立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缺陷才变得明显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规定确认这些过程的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 记录的要求(见4.2.4);
e) 再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见4.2.4)。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4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7.5.5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 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7.2.1)提供证据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当有必要确保有效结果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基准的测量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验证。当不存在上述基准时,应记录校准或验证的依据;
b) 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当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应予以确认。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 .1和GB/T 19022 .2。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以便:
a) 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适用方法及应用程度的确定,包括统计技术。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监视顾客对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知的有关信息。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应予以确定。
8.2.2 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4.2.4)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及其产生的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19021.1、GB/T19021.2及GB/T19021.3。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在适当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所有策划的安排(见7。1)均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应对纠正后的产品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8.4 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
数据分析应提供有关以下方面的信息:
a) 顾客满意(见8.2.1);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7.2.1);
c)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 供方。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组织应通过使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5.2 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投诉);
b)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8.5.3 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其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 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并实施所需的措施;
G. 请问名片上的标志是什么意思
简介编辑
CNAB,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的英文字头。
2CNAB的职责编辑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准则和惯例研究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的工作政策和技术措施;
2)对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管理与技术能力实施评定;
3)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管理与技术能力保持状况实施监督;
4)负责认可标志的使用与监督管理;
5)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投诉和争议;
6)参加国际认可组织活动并开展相关的国际认可合作与技术交流;
7)开展与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和产品认证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为了保证CNAB的公正性,CNAB委员会由来自29个成员单位的31名委员组成,其中来自政府部门7名,来自认证机构6名,来自产品提供方(组织)6名,来自产品使用方(顾客)6名,来自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5名,CNAB秘书处1名。
CNAB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陆燕荪为主任,梁杰为常务副主任,南存辉和肖建华为副主任,生飞为秘书长。
CNAB秘书处是CNAB实施认可工作的实体,秘书处下设:
1)技术管理处,负责委员会的质量体系建立、运作和维护,组织认可规范的制修订,组织作出认可决定,受理申、投诉,对外交流合作;
2)认可一处,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扩大业务范围和复评的申请受理和评审的组织工作,包括ISO9000、TL9000、QS9000、HACCP等;
3)认可二处,负责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扩大业务范围和复评的申请和评审的组织工作;
4)认可三处,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理论上机构的认可、扩大业务范围和复评的申请和评审的组织工作;
5)监督管理处,负责对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认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与评审安排。
认可服务:
CNAB依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为境内外认证机构提供认可服务,目前受理的业务范围为:
·实施ISO9001:2000(在2003年12月15日之前包括ISO9001/2/3:1994)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实施QS-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TL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
·实施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
2006年3月31日,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合并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