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身份认证
① 请问办理实名办税员的话,税务机关要采集的办税员的信息都有哪些纳税人办理哪些业务时必须要实名认证
您好,要采集的办税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以下证件的原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1、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外国公民护照。
纳税人必须要实名认证的业务如下:
1、变更登记、注销及非正常户解除;
2、发票业务办理;
3、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申报;
4、税收证明开具;
5、县、区(含)级以上国税机关认为需实名办税的其他事项。
② 国税局法人实名制认证一定要本人去办理吗在外地去不了怎么办
国税局法人实名制认证一定要本人去办理,需要进行核对身份证信息和现场拍照。在外地去不了也不可以找人委托,必须本人回到当地去到国税局办理。
国税局法人实名制认证需要的资料:
(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公章;
(2)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
(3)办税人员是财务人员或者其他被授权的人员,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权方的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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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登记
一、法人登记的目的
法人的登记是法人确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乃至变更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消灭民事权利能力的要件。
法人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特别是企业法人,其登记对于相对人利益尤显重要。此外,法人登记还有利于国家职能部门掌握情况,实现宏观经济调控。法人的成立必须采用公示方法,登记即为公示方法。
除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法人以外,法人登记通常包括法人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二、法人设立登记
法人设立登记是法人依法成立,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要件。依《民法总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企业法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和绝大多数社会团体法人应依法进行设立登记。
从设计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需要查阅的内容方面看,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需要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1)公司章程;
(2)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公司住所证明等。
三、法人变更登记
法人变更登记是指法人将有关法人的变化情况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因登记而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及部分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其变更应予以登记,其登记机关为原登记机关。
对于非因登记而取得法人资格的机关法人及部分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其变更则不需登记。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通常包括:合并与分立,变更组织形式,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及法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的变动等。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四、法人注销登记
法人注销登记是法人依法终止,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的要件。
法人注销登记机关与设立登记机关相同,法人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因法人种类不同而不同。
五、登记的效力
法人登记的效力,或为生效效力,或为对抗效力。依《民法通则》第41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的成立,只有经过成立的登记,才能确定法人资格,即登记为法人成立的生效要件。
依《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除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团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外,其他的社会团体均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如未登记,则不能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法人的其他登记仅具对抗效力。如甲企业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未经登记,原法定代表人与善意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甲企业仍应承受。
③ 网上如何变更办税人员
(公司管理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的操作是:
1、登录进去之后,回点击【企业进入答】;进入到账户信息界面,点击【账户设置】;
④ 支付宝上国税实名办税,网上认证,认证不了,身份证上传不上去,怎么回事
不能上传证件主要是两个原因:
证件仅支持JPG、JPEG、BMP的图片格式。必须是清晰彩色内原件电容子版,可以是扫描件或者数码拍摄照片,不能使用复印件 。
要500万像素以上的,最好是800万像素以上,手机或者是数码相机都行。有了照相工具之后,手持身份证头部照,本人半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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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上传的身份证要求请准备本人身份证(含信息页和国徽页)或临时身份证(信息页)
证件图片要求:
1、 证件拍摄完整,不出现缺角。
2、各项信息及头像清晰可见,容易识别 。
3、证件必须真实拍摄,不能使用复印件 。
⑤ 税务局实名认证的用户名如何更改
网上税务局的实名认证可以用来登录网上税务局,如果办税人员有变动,需要变动办税人员,需要已经实名认证的人和需要更改的人,拿着身份证,到当地税务服务大厅,办理实名认证的更改。实名认证会有面部信息采集。自己是没有办法变更的,需要去税务服务大厅变更。
推行实名办税既是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的要求,更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纳税人被不法分子冒充进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同时,对于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到税务局办理业务时不需要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复印件,办税负担得到了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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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名制促进税收遵从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经营信息不仅是税务机关开展日常征管服务工作的基础,也是征纳双方保持良好互动的前提。
日常税收征管中,税务登记信息缺漏、不完整,办税人员身份复杂性与日俱增等情况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也给了极少数意图规避税法谋取不当利益者可乘之机,破坏了征纳双方的信任。
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推行实名办税制度,对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加以验证、核实,有助于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遏制虚假纳税人信息扰乱税收秩序,促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实名信息建立办税数据库,为后续管理和服务奠定基础,促进税收遵从。
与实名认证相关联的涉税业务还相对有限,如果能实现与实名认证相关联的涉税事项范围的扩展,建立起全面覆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的办税数据库,精准记录、动态反映其涉税轨迹,这对于实时涉税风险防控、科学征管税源工作都是最有力的依据。
同时也能够帮助税务机关甄别服务对象和打击对象,建立办税“黑白”名单,准确定位、周到响应诚信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及时发现、精准打击利用税收管理漏洞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必须加强数据应用,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办税信息和涉税痕迹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内容,与社会信用担保、银行贷款额度等挂钩,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⑥ 怎样在电脑上进行国税实名制登记信息采集
下载“国税”APP,然后打开“国税APP”,点击左上角的人像图标点后,点击左下角 注册
输入手机号码,点击 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后,点击 下一步
根据提示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注册】
提示“注册成功”,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登录界面,点击【登录】
登录后,点击左上角的人像图标,点击【实名认证】
输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根据个人身份证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有效期止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点击图中【手持证件照】和【证件正面照】拍照上传,点击【提交审核】。通过了就会提示“实名认证成功”,点击【确定】
⑦ 办税身份证登录和自然人登录都一样吗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app是2019年最新自然人办税软件,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注内册方式。
自然人办税服容务平台支持两种方法进行账号注册:
1、手机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然后按照提示输入身份证、姓名、进行人脸识别,
通过后,设置自己的账号登录名、密码等信息,最后点击提交即可注册成功。
2、大厅注册码注册,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大厅窗口获取注册码,将注册码填入,完善身份证信息,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注册。
⑧ 自然人税收报税时出现身份证状态为待验证怎么解决
自然人身份信息验证功能的使用方法:
扣缴单位填写自然人登记信息后,每一条自然人登记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均显示“待验证”。点击“报送”和“获取反馈”按钮后,自然人登记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将发生变化。
验证状态为“验证成功”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一致;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扣缴单位应对其进行核实,确存在问题的应予以修正。
验证状态为“验证中”的,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等),目前尚无法进行验证。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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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决定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二、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
四、税务机关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
六、办税人员在实体办税服务厅采集身份信息时,除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外,还应按下列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
(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
七、已通过身份验证的办税人员在本市各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本公告规定范围的涉税事项时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