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公证认证
㈠ 结婚证公证认证怎么办理在哪办理
中国的结婚证公证可以在国内的公证处就可以办理,如果要拿到国外使用还需要办理中国外交部及外国驻中使馆认证。
㈡ 比利时结婚公证具体如何认证
比利时我们有办理的,你先要在所在地涉外公证处办理好结婚证公证版书即可,然后在办外事权办认证,最后在办比利时使馆认证,如果不知道怎么弄,可以办好公证书,直接委托正规代办机构办理即可,以下是比利时双认证的大致要求。
比利时驻华使馆认证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使馆认证费常按汇率调整。
1、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领馆认证。 2、结婚公证书须按第33式办理公证。 3、未刑公证书6个月有效。 4、大学、大专学历须先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确认。中学学历如使馆无法核实,申请人须提供原学校就读证明。 5、学历公证书的认证时间不固定。 6、申请该馆D签证的公证材料需办理使馆领事认证。 7、结婚、离婚、未刑认证须提供非实体公证。 8、1996年前出生认证须办理实体公证,1996年后出生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因驻华使馆收费标准、相关要求及办证时间时有调整,请当事人以使馆实际收费标准、办理要求和办证时间为准.
㈢ 结婚公证认证要多少钱
结婚证公证认证用于不同的国家,公证认证收费是不统一的
结婚证公证认证流程如下:
先递交到公证处公证
其次是外事办认证
最后到使用国驻中国使馆认证
㈣ 境外结婚证如何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境外结婚证要在中国使用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先是结婚证的公证手续,然后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是中驻该国使馆认证。
㈤ 有结婚证的该怎么办公证认证和双认证
是出国用办理双认证?还是,如果是出去用,你要先办好公证书,才可以申办双认证,不同国家双认证可能语言要求不一样,建议你办理之前要弄清楚,双认证不知道怎么办理可以找代办机构办理。
㈥ 为什么结婚证一定要办理公证认证
是的,因为不办理公证认证,回国后,你的结婚证就相当于是无效的,所以公证认证是必须要办理的。
㈦ 出国需要办理结婚证的公证和认证,请问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婚姻状况公证,根据不同的类型,所需要准备的公证资料是不同的,详情如下:
一.已婚初婚,结婚证公证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明,如有遗失结婚证的需要补办结婚
4.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申请表复印件,里面有注明初婚的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的印章
5.其他与婚姻状况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申办结婚公证的证明等
6.2寸彩色照片合照3张,公证书发往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家使用的,提供4张,增加1份副本相应的增加1张照片
7.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已婚再婚,结婚证公证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要补办结婚证);
4.证明申请人之前婚姻关系终止的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有效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等;丧偶的,提供配偶去世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火化证、户籍因死亡而注销的证明等;申请人有数次婚姻的,应分别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5.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申请表复印件(里面有注明“再婚”的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的印鉴);
6.其他与婚姻状况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申办结婚公证的证明;
7.2寸彩色照片(合照)3张(公证书发往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使用的,提供4张,增加1份副本,相应增加1张照片);
8.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㈧ 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详细流程
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有两种情况,送往大使馆认证和送往总领馆认证的流程不同。
送往版大使馆认证需要权提供原件,认证步骤有四,先是美国国际公证人公证,其次是美国州务卿认证,再到美国国务院认证,最后到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
送往总领馆认证,只需要提供扫描件,认证步骤有三,先由美国国际公证人公证,美国州务卿认证,美国总领馆认证。
通常情况下在国内使用送往总领馆认证即可,时间为3-15个工作日。
㈨ 结婚证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证公证抄材料准备袭: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要补办结婚证)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㈩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
2、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1、结婚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结婚证原件。
注: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提交单位或知情人(两名)出具的结婚证明,内容为×××与×××于××××年××月××日在××市(县)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
2、未婚公证
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证件和复印件(A4纸)及本人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声明书格式如下:
未婚声明书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证,申请人也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3、未再婚公证
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再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及本人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声明书格式如下:
未再婚声明书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特别提示:
(1)未婚声明书公证、未婚证明书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和未再婚声明书公证与原来的经过实体审查的公证书不同,国外使用机构有可能不予采证;
(2)声明人作虚假声明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2003年10月以前离境的当事人,办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当事人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证明,由公证处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证书。
4、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应附相应的生效证明。
(10)结婚公证认证扩展阅读:
案例:
四川姑娘秀娟致电本报,说她今年年底要随其外籍男友回国办理结婚登记。
(一)婚姻状况证明由“个人声明”取代“单位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和证明。
第14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和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11条第1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
由此,中国公民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单位证明”简化为“个人声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上述规定,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分为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从“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实体公证,调整为“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办理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此类公证一般可直接在当地使用,无须办理领事认证。
第二,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同前述一样。
不同的是,此类公证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之后,一是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二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由于一些国家对“婚姻状况实体公证”仍有要求,所以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便成为其中一种替代形式。
二、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种类及其公证认证手续
针对上述变化,建议中国公民在办理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之前,务必确认如下事项:
(一)注意确认“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
目前,各国对“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要求各异,当事人需确认是以下哪种形式:一是“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实体公证;二是“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三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由于此类证明只反映当事人在出具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婚姻登记记录,不反映国内法院判决、丧偶及国外结婚离婚等记录,不能当作严格意义上的“单身证明”。
(二)注意确认“单身证明”公证须否办理领事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3条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据此,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认证,一是由中国外交部办理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二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迄今,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单方面免除中国送往该国使用的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