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评估
『壹』 商标价值评估
商标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 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版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简况、法权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3.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相关申报资料或认定证书;
4.新闻媒体,消费者对商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反馈信息;
5.技术产品研发情况简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或技术产品说明书等技术鉴定资料;
6.企业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7.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8.商标产品获奖证书、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
二.产权资料
1.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变更注册法律文书;
2.商标图案及释义;
3.涉及商标产权关系的相关批文或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财务资料
1.企业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财务年度报表以及财务年度分析报告;
2.企业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3.企业历年商标投入统计资料(包括广告、参展等费用);
3.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规划,追加投资计划;
4.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C表)以及预测说明;
四.其它资料
1.注册商标基本情况调杳表(见附表);
2.商标续展承诺书;
3.企业承诺书
『贰』 广西省著名品牌怎么做,著名商标认定多
目前,我国企业申请“驰名商标”有4条途径可走:
1、在商标异议中认定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申请人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可以同时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
2、在商标争议中认定
商标争议是指某企业认为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争议申请。在提出撤销对方商标的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在商标打假中认定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说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非常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假冒这个商标的行为,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要求。
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四种途径的优缺点:
1、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正处在公告期中。
难点所在:在公告期内可以作为异议对象,而又符合自己申请“驰名商标”条件的目标商标,概率非常之小。如果特意申请注册,有两个关卡:1、申请注册难度比较大,直接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而无法进入公告期。2、即使能进入公告期,从申请到公告,这个过程将有两三年的等待过程。
优点: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可以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前期费用相对较少。
缺点:很难找到目标商标,即使找到了目标商标,进入异议阶段后对方会力争,异议时间将变得无法预测。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目标商标,操作性不强,时间比较长,有很多未知因素无法把握。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 “驰名商标”每年都有。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申请商标异议,除了需要提交申请、提出要求、罗列异议理由以外,每件需交纳商标异议费1000元。目前这种认定方式需要2-3年。
2、在商标争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并且尽量要在五年的争议期内。
难点所在:同上,目标商标难找,如果重新申请的时间比第一种途径更长,至少要3年以上时间,才有可能提交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优缺点:同第一种途径。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驰名商标每年都有。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申请商标争议,除了需要提交申请、提出要求、罗列争议理由以外,每件需交纳商标争议费1500元。目前这种认定方式需要2-3年时间。
3、在商标打假中申请
申请机关:市、省两级地方工商局审查后,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优点:相对以上两种方案,这个方案最便捷,不需要依托任何现有的公告商标或注册商标,但需要客观存在商标侵权案件,而且,侵权商标使用的商品必须跟申请商标使用的商品不同。相对来说,这种方式企业自己可以掌控,可以自行设计方案,时间相对比较短。
目前这种认定方式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其中,企业整理证据材料和寻找侵权个案需要3个月左右,市级和省级工商局审查的法定时间都是15个工作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定裁决时间是6个月。
缺点:涉及的工商机关比较多,中间环节也比较多,需要很好的策划和操作,由于存在雁过拔毛现象,花费的费用将比较大。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的比较常见。目前这种方式是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主要途径。
4、法院认定
申请机关: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问题所在: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和工商局不是同一个方式,这是另一种认定体系。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无须另外到国家工商部门重新认定或领取证书。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只能在企业名称侵权和商标侵权诉讼案件中才能认定。
优点:花费时间较短,一般半年左右即可认定。由于各地法院法官素质不一,各地法院对法律规定的认定条件的把握有松有紧,条件不太优秀的企业喜欢通过这种方式来认定驰名商标。
缺点:1、由于公众对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条件过于宽松的质疑较多,目前法院认定难度正在增加,一般需要在判决之前报省高级法院审查,判决生效后还需报最高法院备案;2、目前部分法院对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公开收费较高,甚至有个别法官私下收取费用,导致这种认定方式花费的费用有增长趋势;3、由于近年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比较泛滥,部分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知名度太低,加上个别申请企业做假现象严重,导致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4、由于中国的官本位传统,部分企业和公众认为中级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没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权威,部分优秀企业不屑于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5、部分地方政府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予奖励或者减半奖励;6、部分地方工商部门不重视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7,地方政府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原则上没有奖励。前三种有近三百万的政府奖励。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的比较常见,尤其是条件不太好的企业的首选。
二.驰名商标的评审因素
认定某一商标是否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不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知晓或者不知晓该商标,并不影响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者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即不必“广为人知”。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期限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一个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因此,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保护过,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对于认定该商标是否具备驰名商标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4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三.驰名商标申请操作中的经验数值
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结合我们在协助优秀企业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我们认为,基本达到下列最低要求的企业,就可以尝试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当然,这并非国家标准,而且,对每个行业的数据要求会有所不同,因此此件仅供企业参考。
1、除特殊情况外,该商标所有者企业注册资金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实际资产应当在5000万元以上。
2、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时间应当在5年以上,使用时间较短的难以认定。
3、该商标原则上应当是省、市、区著名商标。
4、该商标现有价值经相关机构评估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5、该商标所有者企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5000万元以上,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前20位。
6、该商标所有者企业近3年年缴纳税金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7、产品市场不局限于本地,产品起码销往全国一半以上省市区,最好是全国均有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国外更佳。也就是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区域应当覆盖全国主要地区。
8、该商标应该进行过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的广告宣传,省级、中央级媒体近3年的广告宣传费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宣传包括广告、软文、活动冠名、户外等。
9、企业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单位为最佳。
10、企业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参与者为最佳。
11、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中国品牌产品称号为最佳。
12、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为最佳。
13、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不重要。
14、企业规模小不重要,关键是行业排名。因为有的行业所有企业都小。
15、企业规模很大也未必符合条件,因为也许这个行业所有企业都是大企业
『叁』 商标价值如何评估
您好!根据您抄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商标价值评估是指商标评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委托,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商标的现时价值进行的评定和测算。商标权是权利人 所拥有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财产权,恰当评估其价值,有助于权利人权利的行使和保护。通常情况下,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在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转让 其注册商标时以及以商标作为投资时,都要进行商标评估。中国公认的第一例商标评估发生在1996年,被评估的商标是“青岛啤酒”,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辅助企业股票上市。
商标价值评估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现在收益法、未来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收益法被认为是评估中最可信赖的首选方法,但仍需要其他方法予以补充。市场法可以为收益法的结论提供某些数据支持,成本法也能为商标评估结论提供最低限度的基础数字。
从事商标评估的机构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具备资格的,方可开展商标评估业务。商标评估机构开展商标评估业务,不受行业和区域的限制。
麦知网为您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肆』 5、中国目前有品牌评估机构
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家级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完成过数百家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省著名商标企业等商标权价值、品牌价值评估工作。
『伍』 如何评估一个商标值多少
1.商标本身的名字或者设计
2.是否已经注册,有效期限剩余年限
3.使用年限,及获得的奖励,已经指定使用产品或者服务在本行业的排名等
4.各种广告宣传的持续时间,覆盖的地域范围等
5.许可使用的情况,销售的地域范围等
……
『陆』 商标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哪些
商标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新商标价值评估主要看方面:1、看名称2、看类别3、看类型商标价值评估方法1、看名称商标名称隐含特别含义的,有美好寓意的,能寓示商品特点的,琅琅上口的,一看到名称就能联想到做什么产品的,这种商标的价值往往会比那些没有含义的商标高一些,这也是在商标交易的过程中影响价格的最大因素。商标价值评估方法2、看类别这个主要根据市场上商标的闲置资源的库存量来评估,库存量大的类别商标价格相对比其他类别会低一些,而资源少的类别,因为商标稀缺,所以价格也会高些。例如目前市场上闲置最多的25类做服装鞋帽的商标有20万个以上的,商标交易市场成交的商标价格一般在2~3万左右,而其它类别的商标价格普遍要高一些。商标价值评估方法3、看类型商标类型常见的有几种,有中文商标,英文商标,图形商标,还有中文+英文,中文+图形,中文+英文+图形等组合商标。因为商标局审查汉字、英文和图形是分开审查的,如果有其中一个审查不过,那么整体的话是都要被驳回的,组合商标的风险更高,通过率难度更大,价格也会比单一的中文,英文,图形商标价格要高。以上3个因素是基于商标使用项目完整的前提下做的价值评估参考,如果是使用项目不全的商标,它的价值与使用项目完整的对比会相差极大,交易市场上一般卖不出去。当然,除了商标本身的因素外,圈子也是影响商标价值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因为行业圈内人对于商标名称的寓意会更深的理解,在圈内有想买商标的人一般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所以圈子内出手转让的价格会远比在商标交易市场里高的多,假如是放到交易市场出售的话价格估计5到10万都是非常高的。商标交易市场比较难卖出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市场购买商标的人很多都是创业初期,购买力有限,另一方面是有太多商标可以选择了,客户会挑选价格合适的。
『柒』 商标评估由哪些权威机构进行
主要有国家财政部认可的评估机构来评估,在国内最权威的评估机构是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商标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 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简况、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3.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相关申报资料或认定证书;
4.新闻媒体,消费者对商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反馈信息;
5.技术产品研发情况简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或技术产品说明书等技术鉴定资料;
6.企业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7.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8.商标产品获奖证书、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
二.产权资料
1.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变更注册法律文书;
2.商标图案及释义;
3.涉及商标产权关系的相关批文或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财务资料
1.企业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财务年度报表以及财务年度分析报告;
2.企业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3.企业历年商标投入统计资料(包括广告、参展等费用);
3.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规划,追加投资计划;
4.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C表)以及预测说明;
四.其它资料
1.注册商标基本情况调杳表(见附表);
2.商标续展承诺书;
3.企业承诺书
『捌』 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企业能否利用商标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做抵押从银行贷款呢
可以用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质押贷款,可以从民生银行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我们做的也比较多。一般要求企业盈利状况还是可以的。
『玖』 驰著名商标企业的价值评估
我们做过很多驰著名商标企业的评估,包括企业的品牌、商誉、商标的评估,驰著名商标权可以质押贷款,我们入围了很多家银行,有需要可以找我。
商标评估程序
一、商标评估工作程序
(一)、签约:评估前客户需要与本公司签定协议,就评估范围、目的、基准日、收费、交付评估报告的时间等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署协议,共同监督执行。
(二)、组建项目组:视评估项目大小、难易程度、组成由行业专家、评估专家,经济、法律、技术、社会、会计等方面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评估组,实施项目评估,项目组实行专家负责制。
(三)、实地考察:项目组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了解企业的发展变化,经济效益,市场前景,技术生命周期,设备工艺,经济状况,查验各种法律文书会计报表,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汇报。
(四)、市场调查:采用现代手段在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收入的消费群体中进行调查。有的评估工作还要进行国际市场调查,取得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五)、设计数学模型: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理论和方法,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情况设计数学模型,科学确定各种参数的取值,并进行计算机多次测算。
(六)、专家委员会讨论: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评估结果,专家咨询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必须有行业专家出席,半数以上专家无记名投票通过,评估结果才能获准通过。
(七)、通报客户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通报客户,客户付清评估费用。
(八)、印制评估报告,将评估报告送达客户。
(九)、后服务工作:评估结果的延伸服务、咨询、宣传策划。
二、需要被评企业配合的部门
1、企业管理部
2、企业计划部;
3、财务部
4、市场、销售部
5、基建、设备管理部
三、评估工作时间
评估工作时间分现场工作和编制评估报告两部分:
现场工作时间一般为3-4天左右;
驰著名商标权质押贷款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简况及经营优势、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3.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相关申报资料或认定证书;
4.新闻媒体,消费者对商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反馈信息;
5.技术产品研发情况简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或技术产品说明书等技术鉴定资料;
6.企业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7.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8.商标产品获奖证书、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
二、产权资料
1.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变更注册法律文书;
2.商标图案及释义;
3.涉及商标产权关系的相关批文或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财务资料
1.企业近三年(含评估基准日)财务年度报表以及财务年度分析报告;
2.企业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3.企业历年商标投入统计资料(包括广告、参展等费用);
4.企业(个人)未来五年商标产品规划,追加投资计划;
5.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C表)以及预测说明。
四、其它资料
1.注册商标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2.商标续展承诺涵;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涵;
4.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5.其他相关资料;
『拾』 著名商标认定的途径有哪些
一.驰名商标申请的四条途径
目前,我国企业申请“驰名商标”有4条途径可走:
1、在商标异议中认定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申请人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可以同时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
2、在商标争议中认定
商标争议是指某企业认为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争议申请。在提出撤销对方商标的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在商标打假中认定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说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非常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假冒这个商标的行为,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要求。
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四种途径的优缺点:
1、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正处在公告期中。
难点所在:在公告期内可以作为异议对象,而又符合自己申请“驰名商标”条件的目标商标,概率非常之小。如果特意申请注册,有两个关卡:1、申请注册难度比较大,直接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而无法进入公告期。2、即使能进入公告期,从申请到公告,这个过程将有两三年的等待过程。
优点: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可以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前期费用相对较少。
缺点:很难找到目标商标,即使找到了目标商标,进入异议阶段后对方会力争,异议时间将变得无法预测。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目标商标,操作性不强,时间比较长,有很多未知因素无法把握。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 “驰名商标”每年都有。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申请商标异议,除了需要提交申请、提出要求、罗列异议理由以外,每件需交纳商标异议费1000元。目前这种认定方式需要2-3年。
2、在商标争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并且尽量要在五年的争议期内。
难点所在:同上,目标商标难找,如果重新申请的时间比第一种途径更长,至少要3年以上时间,才有可能提交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优缺点:同第一种途径。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的驰名商标每年都有。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申请商标争议,除了需要提交申请、提出要求、罗列争议理由以外,每件需交纳商标争议费1500元。目前这种认定方式需要2-3年时间。
3、在商标打假中申请
申请机关:市、省两级地方工商局审查后,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优点:相对以上两种方案,这个方案最便捷,不需要依托任何现有的公告商标或注册商标,但需要客观存在商标侵权案件,而且,侵权商标使用的商品必须跟申请商标使用的商品不同。相对来说,这种方式企业自己可以掌控,可以自行设计方案,时间相对比较短。
目前这种认定方式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其中,企业整理证据材料和寻找侵权个案需要3个月左右,市级和省级工商局审查的法定时间都是15个工作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定裁决时间是6个月。
缺点:涉及的工商机关比较多,中间环节也比较多,需要很好的策划和操作,由于存在雁过拔毛现象,花费的费用将比较大。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的比较常见。目前这种方式是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主要途径。
4、法院认定
申请机关: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问题所在: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和工商局不是同一个方式,这是另一种认定体系。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无须另外到国家工商部门重新认定或领取证书。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只能在企业名称侵权和商标侵权诉讼案件中才能认定。
优点:花费时间较短,一般半年左右即可认定。由于各地法院法官素质不一,各地法院对法律规定的认定条件的把握有松有紧,条件不太优秀的企业喜欢通过这种方式来认定驰名商标。
缺点:1、由于公众对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条件过于宽松的质疑较多,目前法院认定难度正在增加,一般需要在判决之前报省高级法院审查,判决生效后还需报最高法院备案;2、目前部分法院对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公开收费较高,甚至有个别法官私下收取费用,导致这种认定方式花费的费用有增长趋势;3、由于近年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比较泛滥,部分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知名度太低,加上个别申请企业做假现象严重,导致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在不断下降;4、由于中国的官本位传统,部分企业和公众认为中级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没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权威,部分优秀企业不屑于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5、部分地方政府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予奖励或者减半奖励;6、部分地方工商部门不重视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7,地方政府对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原则上没有奖励。前三种有近三百万的政府奖励。
通过这种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的比较常见,尤其是条件不太好的企业的首选。
二.驰名商标的评审因素
认定某一商标是否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不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知晓或者不知晓该商标,并不影响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者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即不必“广为人知”。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期限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一个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因此,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保护过,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对于认定该商标是否具备驰名商标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4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三.驰名商标申请操作中的经验数值
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结合我们在协助优秀企业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我们认为,基本达到下列最低要求的企业,就可以尝试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当然,这并非国家标准,而且,对每个行业的数据要求会有所不同,因此此件仅供企业参考。
1、除特殊情况外,该商标所有者企业注册资金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实际资产应当在5000万元以上。
2、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时间应当在5年以上,使用时间较短的难以认定。
3、该商标原则上应当是省、市、区著名商标。
4、该商标现有价值经相关机构评估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5、该商标所有者企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5000万元以上,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前20位。
6、该商标所有者企业近3年年缴纳税金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7、产品市场不局限于本地,产品起码销往全国一半以上省市区,最好是全国均有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国外更佳。也就是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区域应当覆盖全国主要地区。
8、该商标应该进行过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的广告宣传,省级、中央级媒体近3年的广告宣传费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宣传包括广告、软文、活动冠名、户外等。
9、企业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单位为最佳。
10、企业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参与者为最佳。
11、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中国品牌产品称号为最佳。
12、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为最佳。
13、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不重要。
14、企业规模小不重要,关键是行业排名。因为有的行业所有企业都小。
15、企业规模很大也未必符合条件,因为也许这个行业所有企业都是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