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认证
A. 刑事价格认证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要有充分的证据或者依据
B. 刑事诉讼证据采信是什么意思
对证据的采纳与采信。采纳与采信,关键在“纳”与“信”上。纳是内纳入诉讼的程序,信是容是否可信,能否足以作为定案做根据,有无证明价值。证据的采纳是解决证据能力问题,采纳的证据并不一定采信。放进庭审的证据很多,并不一定采信。一个是初步认可,一个是深度的认定。采纳是采信的基础,采信是采纳的延续,两者相互依存。在庭审活动中,对口供、陈述、鉴定结论等,主要解决采纳问题,采信时可到合议庭合议时、审判委员会讨论时都可解决。法庭上有疑问的证据,我们只解决证据的能力、证据的来源及合法性问题。我们对认证可分为:当庭认证和庭后认证、个人认证与合议认证、直接认证与间接认证、单一认证与综合认证、口头认证和书面认证、一步认证与两步认证。⑥
综上,笔者认为,要构建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采纳和采信的良好的证据认识规则,要转换司法理念,增强审判权与裁判权的统一。提高法官(裁判官)的法律文化素质,根除法律门外汉参与审判或行使审判权、裁判权。比如,法官资格的“司考”制度,从一个方面认可了提高法官素质的迫切。一个正确的判决,体现在正确的采信证据。正确的采信证据,是法官高素质的体现,也是我国司法制度中人权保障的进步。
C.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认证要什么材料
1、未受刑事处分公抄证,是公袭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这一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当事人应提供的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卡)原件;
2)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信;
3)已离境的当事人,须提交委托书和护照复印件(包括身份、离境日期、签证等内容);
4)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需要说明的事项: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效力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公证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则需要重新办理公证。
D.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和认证在哪里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专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属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当事人已在境外的,则另需提供护照复印件(照片页及有效签证页)或绿卡复印件或移民证明等;
4、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请先到公证处领取开具“未受刑事处分证明”的表格,送交户籍所在的公安分局开具相关证明,再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5、在中国临时居住的外国人需办理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6、加贴照片:目前,公证书用于哥伦比亚国家需加贴个人2寸彩色照片。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先递交到公证处公证,可以异地进行公证,公证好的文书递交到外事办进行认证,最后递交到使用国驻中国使馆认证,如您是在新加坡使用的,就得经过新加坡驻中国使馆认证。
E. 因为要出国留学如何办理无刑事犯罪证明的认证
在进行无犯罪证明公证认证前,还须先申请好无犯罪证明,有了文件才可以进行公证认证。回
中国文书公证认证答地点在中国,如您送往美国使用,则需要经过美国驻中国使馆认证。
此外如当事人持有美国文书,在中国使用,则需要经过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
两者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使馆认证是要求在文件出具国进行的。
F. 刑事案件中价格认证中心评估错误怎么办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庭审中提出,由法庭指定评估机构,重新评定。
G. 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几个问题
1.刑事再审案件证据认证标准和认证规则问题.刑事再审案件大多比较复杂,再审证据的认证是审理刑事再审案件的关键,尤其是新证据的认定更是再审改判的法定条件之一。《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9条、第21条、第23条虽对刑事再审证据的质证、认证作出了规定,但各地法院在具体认证时的程序和方式不尽相同。再加上我国目前没有证据法,亦未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一整套统一的认证标准,在庭审实践中,法官一般是根据某些学理解释或各自的办案经验来确定认证标准,把握当庭质证质量的方法存在差异,同一证据同一案情不同法官作出不同认证结果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法官为慎重起见,往往会将再审新证据认证阶段放置到庭审之后的合议庭评议阶段,但这样认证的过程容易让人产生合理怀疑,也有违公开、公正的程序原则,不利于保证认证质量和提高认证效率。因而,笔者认为《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具体规定(试行)》应根据再审新证据的特点,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和证据对处理案件的实质性意义等方面,进一步统一、规范刑事再审案件新证据的认证标准和认证规则。
2.对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服刑犯人可否适用取保候审问题。《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1条规定:“原审被告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再审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进行重新审理,这就意味着该条所说的“在押的原审被告人”一般情况下即正在服刑的犯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只能适用于审前阶段和正在接受审判尚未被定罪的人。在此情况下,对正在服刑的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犯人如适用取保候审,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
3.按第一审程序再审,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可否当庭释放问题。第一审程序再审后被宣告无罪的被告人,是应该当庭释放还是待判决生效后再释放,在实践中做法不一。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一个被宣告无罪的人继续剥夺人身自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4.法院受理了当事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申诉,再审时对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如当事人要求追加后出现的共同加害人为附带民事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对以上问题实践中的做法也是千差万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第十条第二款:“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应确定在原审范围内,申请人诉什么就审什么,不诉不审。”如当事人要求追加后出现的共同加害人为附带民事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如在追诉时效内可另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后出现的共同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5.原审认定的主要证据为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鉴定书等,再审中如该评估报告、鉴定书因评估人、鉴定人无评估、鉴定资质被确认无效,可否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补充证据。
H.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历如何认证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I. 境外抢夺刑事案件有中国领事馆认证可以在国内立案吗
不行的,只能在所在国家立案调查。
J.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委托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证报告在检察院和法院能否被采纳
一般都会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