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月后认证
❶ 发票认证后,次月抵扣要怎么操作
发票认证当月抵扣,只是申报期在次月15日之前,并不是次月抵扣
认证后,账务也要做处理。
申报表中填写认证的进项税就行了。
❷ 已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个月后为什么会有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了认证,说明发票的几项基本数据与密文区的信息一致。要专完全确定发票没有问题,还需属要通过国税系统的内部网络进行发票比对,即销售方的报税数据与购货方的认证信息进行比对,双方的信息应该一致。
税务局说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失控发票,说明对方发票丢失,没有开具信息,双方比对出了问题。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密码区信息很难破解,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对方给你开具后,对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然后报税务局说发票丢失。一般这种情况常出现在购货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❸ 4月4之后出去要出认证吗
大部分地区都不需要了,但是出门前还是要做好准备
❹ 上月发票忘记认证了还有补救吗
一般来说未按照规定申报期限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继续申报抵扣。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第二条的客观原因以外,未按照规定申报期限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继续申报抵扣。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出月后认证扩展阅读: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❺ 请教一下,当月认证专用发票发票后,需要再把认证信息导入申报系统吗还是下个月申报时系统自动会有信息
是的,如果你抄是网上报税,一般你认证发票的金额,申报纳税的时候,报税系统会自动把你认证的数据导过来,并且那几个数据你是不能修改的,如果有进项税额转出你就按实际情况填上,核对一下认证发票的金额,一般应该没问题
不需要你专门导认证的信息进申报系统,你认证发票的时候,数据就自动传过去了
❻ 请问月末的最后一天可以认证发票吗
月末的最后一天可以认证发票,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容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6)出月后认证扩展阅读
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❼ 下个月的发票认证需要在本月抄税完成之后吗
现在已经改为180天了,不用着急
另外如果到180天出现类似的情况,是需要先抄完税再去认证的
❽ 一般纳税人怎么判断每月收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要不要在当月认证,还是留到下月,或以后在认证
视公司的销抄售情况而定.像一些小的公司, 又存在一些不开发票而漏税的私营公司,为了避免税局来查账,都会让交税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比率,即:(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一般保持在8%左右,可以以这个比率和销项税来控制进项税抵扣的日期.当然空上比率是随企业的性质而变化的.切记别错过了抵扣期180天.
❾ 上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无法认证退回,这月如何处理
由你方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经批准后,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过月才发现发票开具有误:
一、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而购买方拒收(当时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购买方拒收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提供有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二、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开具错误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向销售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写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的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购买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
一、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据此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购买方的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购买方取得红字专用发票后,连同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作为购买方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未认证过,所以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均无法认证。
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要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作为购买方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未认证过,所以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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