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联认证
①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能否认证
可以的,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1)抵扣联认证扩展阅读
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②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到税务局认证完了再怎么处理抵扣联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到税务局认证完后需要拿回公司在公司统一和会计凭证一起保存完整,并保存10年。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当确保会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合法、真实、完整。
第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存期限是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规定,抵扣联也属于发票,应该存10年。
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抵扣联认证扩展阅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发票的解决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③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方法是什么
申请办法
纳税人申请使用网上认证方式,首先应与所选择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服务合同;
3、《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网上认证方式备案表》
纳税人在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即可使用网上认证方式。
操作说明
1、管理员登录:启动网上认证系统,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2、参数设置:选择连接到计算机的扫描仪型号,查看网络参数。
3、新建企业:连接网络,通过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新建企业。
4、设定操作员:新增进行日常业务处理的操作员。
5、操作员登录:以一般操作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6、发票录入:扫描或手工录入发票。
7、认证发送:确保发票录入正确后,使用“认证发送”功能发送待认证发票。
8、认证反馈:单击工具栏中的“认证反馈”按钮获取认证结果。
9、选择“帮助-系统帮助”获取更详细的系统帮助。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交大龙山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深圳中税华通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注意事项
1、网上认证的推行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即纳税人可以选用网上认证的方式,也可以沿用原直接到税务机关前台来认证的方式。
2、网上认证的推行采用市场规则,软件须使用经我局招标评审通过的两家软件开发公司的网上认证软件,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家公司的软件。
3、网上认证方式的操作管理规范按《深圳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使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以前传送或报送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传送或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解密、认证。
因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当月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无法完成电子数据传送或报送的,纳税人也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
5、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认证、申报抵扣,不得重复认证。
未经认证及认证不通过的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当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在当期申报抵扣。
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将专用发票(抵扣联)电子数据报送税务机关认证,逾期不予认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纳税人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接收税务机关认证结果数据,自行打印《认证结果清单》,作为纳税申报资料;同时将当月认证通过并符合抵扣规定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当期抵扣凭证,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按照《认证结果清单》顺序每二十五份装订成册备查。
7、对第一次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纳税人根据票面信息核对修改后重新报送。
经修改后重新报送的抵扣联电子数据仍然认证未通过的,纳税人必须于二个工作日内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征收大厅进行现场认证。
8、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办理。
④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怎么保存认证前后怎样处理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根据规定,抵扣联也属于发票,应该保存10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发票,可以放在记账凭证后面作为附件,抵扣联可每月与增值税申报表、认证结果清单、发票汇总表装订成册保存。
(4)抵扣联认证扩展阅读:
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
1、防止产生滞留票。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个人消费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被排除在允许抵扣范围之外。
2、不管购进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均要求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后必须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认证,防止产生滞留票。
3、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纳税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抵扣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认证
⑤ 求增值税专发票抵扣联认证扫描的操作方法与步骤
1.单击发票扫描,可以来手工输源入,也可以单张扫描和批量扫描
2.将发票放入扫描仪,点击保存
3.将所有发票扫描保存过后,点击报送税务局
4.报送税务局以后,过一会点击接收结果,显示所有扫描认证过的发票,如果没问题显示认证通过,有问题则显示认证未通过
5.对于认证未通过的可以双击,出现发票界面,然后进行修改保存
6.然后再进行报送税务局,接收结果,如果还未认证通过,只能删除发票记录,重新扫描认证
7.对于认证通过的发票可以到查询统计里面找数据的总和和明细
⑥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可以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进行认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⑦ 如何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两种方法:1,持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的认证窗口认证,认证后会给你单位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
2,使用网络认证。需要配备电脑、扫描仪(不用扫描仪手工录入密文也可以,但是太麻烦)
⑧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后怎样处理谢谢!
抵扣联和认证通知书一起装订留档就可以,不用再做其他处理。
借:成本费用(或存货)
应交税费-阔大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或货币资金)
把认证结果通知书钉在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的前面,之后按月装订成册,有卖那种专用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装订封皮的,装订好后在封皮上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签名,留税务机关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8)抵扣联认证扩展阅读:
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怎样进行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方式(以下简称为网上认证)是指由纳税人通过扫描或键盘录入方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七要素信息(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税额)和84位密文转化为电子信息,并将电子信息在严密的安全机制下,通过Internet网络传输到国税机关,再经过国税机关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84位密文解密还原后,与相应的明文内容进行自动对比,产生认证结果,同时将认证结果回传给纳税人的一种认证方式。
1、“抵扣联”税局认证完之后,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结果清单\单独装订成册; 要单独保管,以备税务稽查 。
2、做帐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贴在凭证后面。
⑩ 发票的抵扣联需要认证吗
认证时只拿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一般纳税人证到税务局认证即可。
注意:
1、一般纳税人单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是销售方开具的,购货方不能开具。
3、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因此,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扣联,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联。
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后,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