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网上认证
1. 怎么样网上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可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确定本企业属于哪个服务公司),并进行培训,在培训合格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服务单位与纳税人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企业采集方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1);
(四)用于储存密钥的介质,如软盘、U盘等。
纳税人经网上认证方式技术服务单位培训合格,并在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方可使用网上认证方式对抵扣联进行认证。
使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由各区县(市)局凭《登记表》在网上认证系统中进行开户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开户登记时,首先由主管税源管理部门对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并在《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后将有关资料交税政部门;税政部门审核无误在《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后,将《登记表》返主管税源管理部门、信息中心以及纳税人所属认证发票的办税服务厅(室),由所属认证发票的办税服务厅(室)办理网上认证开户登记。
纳税人所属认证发票的办税服务厅(室)认证岗位人员根据《登记表》资料在认证子系统“网上认证管理”菜单下对企业进行网上认证开户,并将开户生成的网络传输密钥文件(key.dat)下载并保存到纳税人介质中,由纳税人自行导入到客户端软件。纳税人对网络传输密钥必须妥善、安全保管。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2. 如何进行网上认证发票啊
1、先在电脑上链接好金税盘。
3. 如何在网上进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网上认证发票需要开通网上认证这项业务,然后可以选择网上手工录入认证或是购买扫描仪认证。
1、国税主页注册用户,打印申请表及开通网上认证确认书,盖公章,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局开通权限,获取密钥文件。注意:要带U盘或软盘拷贝密钥。
2、将密钥文件导入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如使用扫描仪,同时需要将密钥导入扫描软件)注意:要修改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若干选项。
3、由扫描仪扫描录入待认证发票(或者手工录入待认证发票),导出待认证文件。
4、进入办税大厅,上传待认证发票文件。
5、在网上查询是否通过认证,下载认证结果和通知书,将认证结果导入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SPAN></SPAN> </p>
4. 如何在网上认证进项发票
在网上认证进项发票的步骤如下:
1、先在电脑上链接好金税盘。
5.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手工进行网上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手工进行网上认证方法及流程:
1.打开软件
2.选择手工录入(输入发票信息,包括发票日期,金额,税额,密文等,密文区如果录入完显示红色则证明录入有错误,要检查改正)。
4.检查信息,确保准确后保存。
5.全部输入完毕后,点击上传认证,勾选自动接收回复。
6.收取回复。
p.s.手工认证和自动扫描认证一样,在首次认证失败之后还有一次更正的机会,但如果两次验证都未通过就需要去税务局现场验证了。
6. 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
请及时注册就是要你再交钱才能继续使用,否则,就不能用了。
7. 如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
前期准备
1、购置和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将金税卡插入税控装置中。
2、安装[航天信息]里的[开票卫士],简称“航天防伪开票”。
3、要把买来的发票读入到开票系统里,然后才可以填开发票。
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程序:
1、电脑联网,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
(7)专票网上认证扩展阅读:
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对纳税认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华律网-增值税发票认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8.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怎么网上认证具体哪些操作,请求高手指点!
操作步骤因全国各地软件和国税机关做法不一样,但情况大同小异:
一般步聚如下:
1、电脑联网,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
2、打开相关“网上认证程序”,找到相关“网上认证采集模块”,执行“发票扫描录入”,将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逐一放置扫描仪中扫描采集;
3、每批次扫描采集完后,执行程序界面上的“保存”,通过“网上认证程序”中“信息发送”按钮发送上传到国税机关,待反馈信息,及时获取成功信息后,则通过认证;不符者,仔细校对再执行上述步聚(也可通过手工录入校正);
至此“网上认证”完成。
9.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方法是什么
申请办法
纳税人申请使用网上认证方式,首先应与所选择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服务合同;
3、《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网上认证方式备案表》
纳税人在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即可使用网上认证方式。
操作说明
1、管理员登录:启动网上认证系统,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2、参数设置:选择连接到计算机的扫描仪型号,查看网络参数。
3、新建企业:连接网络,通过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新建企业。
4、设定操作员:新增进行日常业务处理的操作员。
5、操作员登录:以一般操作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6、发票录入:扫描或手工录入发票。
7、认证发送:确保发票录入正确后,使用“认证发送”功能发送待认证发票。
8、认证反馈:单击工具栏中的“认证反馈”按钮获取认证结果。
9、选择“帮助-系统帮助”获取更详细的系统帮助。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交大龙山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深圳中税华通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注意事项
1、网上认证的推行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即纳税人可以选用网上认证的方式,也可以沿用原直接到税务机关前台来认证的方式。
2、网上认证的推行采用市场规则,软件须使用经我局招标评审通过的两家软件开发公司的网上认证软件,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家公司的软件。
3、网上认证方式的操作管理规范按《深圳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使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以前传送或报送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传送或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解密、认证。
因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当月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无法完成电子数据传送或报送的,纳税人也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
5、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认证、申报抵扣,不得重复认证。
未经认证及认证不通过的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当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在当期申报抵扣。
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将专用发票(抵扣联)电子数据报送税务机关认证,逾期不予认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纳税人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接收税务机关认证结果数据,自行打印《认证结果清单》,作为纳税申报资料;同时将当月认证通过并符合抵扣规定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当期抵扣凭证,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按照《认证结果清单》顺序每二十五份装订成册备查。
7、对第一次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纳税人根据票面信息核对修改后重新报送。
经修改后重新报送的抵扣联电子数据仍然认证未通过的,纳税人必须于二个工作日内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征收大厅进行现场认证。
8、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办理。
10. 求网上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
1、打开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主页,在发票勾选那里选择条件查询出未认证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