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证据认证
Ⅰ 证据认证规则
分好多种呢
下面是刑事诉讼的
http://www.law28.com/html/la2/la2s6/xssscs/20070410/4592.html
Ⅱ 域外证据指的是什么需要什么公证认证手续
你好。域外证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认证手续:在域外形成的证据需经所在国公证认证的特别证明程序。
以下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不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
(一)该证据是能够从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的国内公共渠道获得的,如从专利局获得的国外专利文件,或者从公共图书馆获得的国外文献资料;
(二)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该证据真实性的;
(三)对方当事人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的。
如果有帮助,望采纳。
Ⅲ 境外证据在国内法律诉讼需要进行公证认证吗
您好,境外证据在国内法律诉讼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Ⅳ 国外证据在中国使用是先翻译后认证还是先认证在翻译
先认证,到中国之后才需要翻译,必须是中国的翻译公司翻译
这在国际公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啊
Ⅳ 涉外案件的证据材料需要经过公证认证吗
涉外案件的证据材料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除了与我国订立条约国家中形成的证据可根据条约完成“相关证明手续”(譬如,国家间缔结了免除认证条约,域外证据就只要经过公证而无需履行认证手续);或者在香港、澳门形成的证据通过委托公证人制度办理,在台湾形成的证据经过公证并由台湾海基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之外,在司法实践的大多数情况下,要求当事人就域外证据办理公证和认证是强制性的,否则法院对其真实性将不予认定。
Ⅵ 境外形成的证据是否经过公证认证就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证据规则》第十一条,境外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的证明手续分为两种,即一般情形下的证明手续和特殊情形下的证明手续。所谓一般情形下的证明手续指的就是履行公证和认证手续。
是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应该是需要根据事实情况而论的,推荐去 和 法律 专家 谈论 寻问,如 登陆~ 法律咨询吧 ,可 直接访问。
Ⅶ 境外证据公证认证有没有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商标评审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理商标相关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商标申请,复议等各个环节,在这其中涉及的域外证据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具体描述如下:
商标评审规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并有相应证据支持的,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Ⅷ 民事境外证据公证认证怎么办
在国内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境外证据,都必须办理中驻该国使馆公证认证手续。
提供相应证据在证据形成国的公证人处办理公证,该国外交部门认证,最后送中驻该国使馆认证。
Ⅸ 境外证据经过公证认证是否具有民事诉讼法上公证证据的
境外的证据用于中国是需要经过认证的。
经过公证认证后的文件才国内使版用是具备域外法律效力的。权
境外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认证地点:文件出具国
认证时间:3-15个工作日
认证费用: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认证流程:
先委托当地的公证人对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其次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往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最后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
Ⅹ 如何证明一份证据是来源于境内或者境外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对于境外证据分为中回国领域外和港澳答台地区。对于中国领域外证据,应当在证据所在国的公证机关予以证明,然后交由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予以认证,即履行公证和外交认证。
外交认证是指某国的外交机关对其驻在国的公证机关所出的证明予以认证,以证明该公证书在外国存在的真实性,避免被质疑证据效力。因外交等级不同,外交机关可分为指大使馆、领事馆、代办处等。如该外国与中国签订有特别的条约,对域外证据的认证作出了安排的,那么在该国的证据就应当遵循条约约定,免除外交机关认证手续而能在中国境内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