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os认证
⑴ 怎样报考AQSIQ证书
你好:抄办理AQSIQ国外供货商申请需要以下材袭料
1.注册登记申请书
2.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有商业登记文件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
3.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
4.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3张以上照片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者RIOS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提交的文字材料,须用中文或者中英文对照文本
⑵ RIOS认证是什么
RIOS 是Recycling Instry Operation Standard的缩写,意为回收行业经营规范。目前国内也就PJR分公司佩里约翰逊可以做
⑶ AQSIQ资格证怎么报名
你好:只要你公司具备以下机构条件就可以申请报名:
具有所在国家(地区)合法专的经营资质
具有固定属的办公场所
熟悉并遵守中国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RIOS体系等认证
企业应当保证起产品符合与其申请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相适应的中国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并对供货来源有环保质量控制措施
⑷ 如何申请国外供货商注册证书
申请国外供货商证书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注册登记申请书
经公证的版税务登记文件和商业权文件
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
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还应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 RIOS 体系等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⑸ 棉花aqsiq证书怎么办理
办理棉花AQSIQ证书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所在国家(地区)合法的经营资质
具有固定内的办公场所
熟悉并遵守中容国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RIOS体系等认证
企业应当保证其产品符合与其申请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相适应的中国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并对供货来源有环保质量控制措施
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的安全,卫生,环保质量问题
具有在互联网申请注册登记及申报装运前检验的能力,具备放射性检测设备及其他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检验能力
国外供货商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注册登记申请书
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有商业登记文件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
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
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3张以上照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者RIOS体系等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其相关左右指导文件,提交的文字材料,须用中文或者中英文对照文本
望以上的资料对你有所帮助
⑹ 我公司想做R2认证,做R2认证需要什么条件么
先要有ISO14001及OHS18001这二张证书才能申请,或者有RIOS的证书也行,但是RIOS这个证书在国内并不普及,回所以一般答只要ISO14001及OHS18001就可以了,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一下有R2资质的认证公司,PJR就不错,你可以网上查一上
⑺ 什么是RIOS标准哪个机构可以提供相关认证
RIOS 是循环工业运行标准。该标准是国际上唯一的专门针对回收行业的标准。该标内准关注废容物产品回收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职业将康安全,还对回收循环利用的产品质量提出了特别要求。为了确保所有物料的有效处理,它特别强调物料总量的追溯,甚至关注报废产品中可能存在的数据的销毁。该标准主要针对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目前好像只有SGS能提供RIOS和R2相关服务。
⑻ 《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AQSIQ注册要怎样申请的
进口废料,国外供货商需要有AQSIQ,AQSIQ在中国质检总局申请办理;需要提交的版申请材料:
(权1)通过“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注册登记申请书;(2)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
(3)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
(4)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还应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所、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8张以上照片;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RIOS体系等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提交的文字材料,须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文本。需要帮助可以找我
⑼ AQISQ证书办理
废物废料国外供货商申请注册登记办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供基本资料。
2.我司收到材料后先在国家质检局总局网站进行网上申请,获得注册申请号后,打印正式申请书。
3.企业邮寄书面资料;其中申请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复印件需要在当地官方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另外提供的公司注册文件中必须包含: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信息,如果提供文件中无上述信息则是无效文件。
4.在收到企业邮寄的书面材料后,我方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帮助企业编写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废物原料采购和出货管理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检测设备校准管理规定等)。
特别提醒:已获得ISO9001认证证书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虽然有上述文件,但和质检总局对废物原料控制标准要求差距很大,自行提交文件基本都达不到审核标准,所以ISO作业指导文件必须要重新编写。
5.所有材料备齐后,会正式递交申请材料给国家质检总局提请审核。同时我方会将材料提供给申请企业备份,并就相关废物原料的作业文件及中国关于进口废物原料控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讲解,使企业充分了解中国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6.国家质检总局在收到,总局会将提交的相关作业指导书和ISO9001证书邮寄给ISO发证机构去确认,证书和文件的真实性,必须要在ISO认证机构回函确认后,总局才进行文件评审工作。
7.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对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上报检验监管司,代检验监管司批准后,上报局领导签字审批,审批后按照规定统一颁发证书。
8.证书邮寄,申请工作结束。企业在获得AQSIQ注册证书后就可以向中国出口相关废物原料。
⑽ aqsiq证书怎么办理
(AQSIQ)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
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及其监督管理,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119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包括注册登记的受理、评审、批准、变更、延续、日常监督管理等事项。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评审、批准、变更、延续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的注册登记。
第五条 国外供货商申请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所在国家 ( 地区 ) 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熟悉并遵守中国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RIOS 体系等认证;
(五)企业应当保证其产品符合与其申请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相适应的中国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并对供货来源有环保质量控制措施;
(七)近 3 年内未发生过重大的安全、卫生、环保质量问题;
(八)具有在互联网申请注册登记及申报装运前检验的能力,具备放射性检测设备及其他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检验能力。
第二章 受理、评审和批准
第六条 国外供货商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通过“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注册登记申请书(见附件 1 );
(二)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有商业登记文件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
(三)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
(四)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还应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所、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 3 张以上照片;
(五)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或 RIOS 体系等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提交的文字材料,须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文本。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国外供货商须通过互联网登录“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提交注册申请书。在电子申请成功后 30
日内,将全套书面注册申请材料提交国家质检总局。
在电子提交注册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以获得查询密码,以便了解申请注册登记工作的评审进展状况,并在取得注册登记资格后申请相关的装运前检验、了解口岸检验检疫监管状态。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注册登记申请书面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注册登记申请的决定:
(一)经审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签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2 ,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
(二)经审查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签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见附件 3
),通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人补正材料后,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签发受理通知书;资料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视为放弃申请,签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4 )。
第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成专家评审组,实施书面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评审组对国外供货商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评审记录》(见附件 5
)的要求逐项审核。评审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作出评审结论,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评审报告。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对评审合格的国外供货商,准予注册登记,并颁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 ( 见附件 6
,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证书” ) ;对评审不合格的,不予注册,签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不予注册登记通知书》(见附件 7
),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 3 年。
第十二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情况可对评审组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