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收到销货方开票的红字发票要认证吗
A.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红字,跨月如何处理购货方一定需要开拒收证明吗
12月的发票,未认证。可以销售方自己出具开票错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只有11月的发票,未认证,才需要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
B. 收到纸质的购货方红字发票通知单,我们作为销售方如何在开票系统内开具红字发票呢
之前的步骤按照正常开发票的流程就可以,在开具发票的步骤里有个红字选项,点击那个然后按要求输入信息表编号就可以开具了。
C. 新版开票系统购买方申请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操作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的情形及流程
(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
1、《信息表》的填开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信息表》的校验
主管税务机关**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的情形及流程
(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二)开具红字的流程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填开《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负数发票。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的要求
(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
1、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二)开具红字的流程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需要填开《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负数发票。
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相关热点问答
(一)购买方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具红字的情形,需要退回销售方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二)超过认证期180天,系统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企业发生开具红字情形的,系统中可以开具。
(三)2016年6月30日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具红字情形怎么处理?
答:1、已经认证的,由购买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给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的发票要先认证才可以在系统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超期无法认证的,目前系统无法处理,建议纳税人等待总局下发补丁完善防伪税控系统后,再进行相应处理。
D. 购货方申请红字发票后,销售方怎样在开票软件里查到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内,具体情况如下容: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 红字发票需要认证吗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
依据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第三条:内
为实现容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 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F. 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冲红字
1.先与销售方取得联系;
2.在你购买方的开票机系统里做1份红字发票申请单:
(1)进入开票系统/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选购买方/选已抵扣/确定;
(2)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销售方名称税号/商品名称/数量(应该是负数)/单价(不含税)/金额(不含税,自动给出)/税率及税额自动给出/联系电话(你的)/申请理由:发票号码有误;
3.做好了的申请单还需“申请单导出”,导出到桌面并拷到U盘;
4.把原来有误的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该发票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及原件,付款给销售方的记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该有误发票的认证清单;
5.把以上的所有纸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写上“与原件一致”字样。
然后,带上原件与复印件和U盘到你的税务局,你税局会开给你正式的负数发票通知单,你把该通知单给你的销售方,他就可以开具负数发票了。 他再重新开一份正确的发票给你。
在你收到销售方一负一正的发票后:负数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正数发票正常入帐即可。
(6)购货方收到销货方开票的红字发票要认证吗扩展阅读:
使用标准: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从发票开具资格来说,主要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两种。
税务代开
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这就是税务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如果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因此建议创业者们认真核查开票信息及客户的开票需求。)
自行开票
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发票,拥有开发票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了。
一般建议,只要公司有业务收入,就要尽早申请开票资格,自行开票。
G. 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后,当月没有收到红字发票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吗
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后,当月即使没有收到红字发票是需要做进项税转出的。(注意:前提是购买方真的已经开具了红字信息表的情况下,若没有就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7)购货方收到销货方开票的红字发票要认证吗扩展阅读
(一)发票因购货单位信息输错的(包括税号、名称、地址等)除要提供证明原件之外,还需提供购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销货方将购货方名称开错,如应开给A公司却开给了B公司的,需发票上开具公司名称的企业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发票代码和号码、陈述公司未与销货方发生此笔业务,并承诺此发票为认证抵扣;实际应接收发票的购货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公司向销货方购买货物,未收到发票。
(三)购买方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对方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书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
(四)发票单价、数量、品名等开具错误的,除需提供证明之外还需提供原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发票重复开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前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H. 销货方开票有误,购货方当月已认证,是开红字发票还是直接作废
按现行增值税专票管理办法规定,不论发票是否正确,只要票已经购方认证抵扣,就必须由购方申请红票信息单,不能自行作废,否则就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I. 红字发票购货方已抵扣申请部分金额冲红字发票销货方怎么开票
收到收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所需要的信息表后,在开票系统里的开票界面选择红字选项,输入信息表编号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J. 购买方已抵扣的发票怎么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专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属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
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