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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进项未认证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0-12-09 20:30:06

❶ 当月收到的进项发票未认证 怎么入账

计入”预付账款—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❷ 进项发票过月未认证该怎么办

入了帐没认证的话,看你那边税局管理严格否,我们这边认证抵扣跟会计入帐是分开的,可能入帐但还没抵扣,可能已抵扣但还没入帐。

❸ 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的进项发票没认证,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1.进项发票未认证时,做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进内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认证容通过,抵扣时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3.注意:发票开出180天内,必须认证抵扣。

❹ 对于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

将帐本上的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下月认证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4)当月进项未认证怎么办扩展阅读

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

1、已认证未申报

2、未认证未申报

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❺ 增值税发票当月认证没抵扣怎么办,申报表未填写,有办法处理吗

没有办法,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抵扣进项税额时,填制申报表时是只能根据表格上的内容来处理的,进项税额和销售项税额都是国税局的服务器里取数据的,所以没有办法处理的。只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在有效的认证期限内,都是没有关系的;当月没有认证可以放到下个月再认证抵扣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5)当月进项未认证怎么办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❻ 当月进项未认证,下月认证抵扣,怎样做账

在实际操作中,其来实发生做账源与认证不同期的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当然,一般为了省麻烦,最好不要不跨期。如果跨期了,自己记账记清楚,说得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可以了。但是纳税申报的时候,就不能按账上的进项税额填写了,而是实际认证的金额。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❼ 进项票当月未认证已入账该怎么办

1.可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在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时,把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里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2.在第二个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待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❽ 销项发票已开进项发票当月未认证怎么办

如果销项发票当月不能作废,只能按销项发票的税额交纳增值税。

进项发票的认证有效期为180天,可以在下月进行认证,本月只要交纳销项发票的税额。

销项发票:就是你卖东西给别的公司,你开票给人家(也就是说你卖出东西,开票给买你东西的人)。

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用;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

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❾ 上月进项发票未抵扣也未认证该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 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在相关的规定中也没有关于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未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或在认证的当月未抵扣的问题予以明确。即不能退回开具的企业,也不能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实际工作中这两种情况还是会不时出现,尤其是超过90天未认证的情况比较多,对于这一问题,相关法规中即无惩罚性的规定,也无超出认证期限该如何处理的规定,使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 处于一种真空的状态。以至出现这种问题时,税务机关不知该如何处理,纳税人更是不知如何是好。
多数的情况下,只能让纳税人不抵扣进项税额,而将已过认证期限或抵扣期限的发票所记载的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成本的方式进行帐务处理。但使这样作其实也没有文件明确的规定。而且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也很容易产生问题。因为纳税人取得的这类发票,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确认,不能确定发票的真伪。很容易产生虚开发票的问题。不能抵扣税额,但按上述的方法,却还要在所得税前扣除购进货物的成本。仍然存在很大的隐患。有可能造成所得税流失。
而且这一规定对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也存在不很严密的地方。如果纳税人在超过90天的认证期限后到税务机关认证,金税工程系统以无法认证,但系统中并无相应的记载,如果税务机关的相关人员给这种发票加盖了无法认证的印章,在无法验证的情况下,纳税人仍可以以无法认证的理由到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处理。
现在总局正在准备修改发票管理办法,应该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中加以明确。有两种方法可供参考:如果金税工程系统中对于企业的报税信息的保存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或本来删除期限就超过三个月的话,可以考虑对于认证期限给予一个过渡期,对于超过三个月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然后可以在半年内给予认证,认证通过后。在相关的处罚执行后可准予抵扣。对于超过半年内仍未认证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作废,即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作为费用入账。如果金税工程中存储的信息量过大,可以考虑对于已经比对通过的企业报税信息在3个月后删除。而对于没有认证信息,未进行比对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保留至六个月。过六个月仍没有认证信息的则从系统中删除。如果上述方案无法实行,那就采用第二种方案,就是明确超过90未认证的发票一律作废。对于认证当月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作出明确的规定。让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有章可寻。

❿ 销项发票已开进项发票当月未认证怎么办

规帐务处理原则是:凭单做帐。也就是有发票的就要做帐,没发票的就不

能做帐:

当月货款已付,但进项发票没到,可以根据购销合同等有关资料,估价入帐。但是不能登记进项税额。凡是涉及到进项和销项的,都要有增值税发票为原始凭证。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然后在下月初马上冲销这笔分录。如下月末还没收到货,再重新估价入帐。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规定:1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10)当月进项未认证怎么办扩展阅读

销项发票当月不能作废,只能按销项发票的税额交纳增值税。

进项发票的认证有效期为180天,可以在下月进行认证,本月只要交纳销项发票的税额。

销项发票:就是你卖东西给别的公司,你开票给人家(也就是说你卖出东西,开票给买你东西的人)。

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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