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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与分配

发布时间: 2020-12-13 22:18:53

1. 求问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什么关系

一种相当普遍的意见认为,分配制度改革的依据应当就是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的深化。持此意见的人也承认资本和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作用,甚至也承认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不够用了,但是他们坚持认为,应当(也只能)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范围内,通过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扩大来解决问题,具体做法就是将各种要素纳入“劳动”概念之内,将价值源泉的内涵和外延加以扩大,从而得出“扩大和深化”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这样做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考虑。 首先,这种看法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意。这里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对马克思说的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这个概念的内涵和范围作何理解;另一方面是对马克思关于价值论和财富论的关系的看法作何理解。 就马克思关于财富论和价值论的看法来说,可以明确的是,在马克思那里它们是两个有联系但又有原则区别的概念,财富论涉及的是产品和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价值论涉及的是作为使用价值的产品和商品相互交换的基础。马克思认为,对于商品价值来说,使用价值只不过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它决不是价值的源泉和决定因素。因而尽管马克思从来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作用,指出科学技术是社会发展的革命性力量,肯定经营管理对于现代化生产的极端必要性,但他只承认它们是商品使用价值即财富的要素,是创造生产力的要素,不承认它们同时也是商品价值的创造者。在马克思看来,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中没有任何一个使用价值原子,当然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创造使用价值的要素(劳动除外)。可见在马克思那里价值论与财富论是两个不能混同的范畴,不能将创造生产力的要素或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要素加进他的价值论,否则那种价值论就不是马克思的价值论,更不是他的劳动价值论了。 其次,通过扩大劳动概念的办法还隐藏着某种难以预料的同劳动价值论的初衷相违背的困难和危险。将科学技术纳入创造价值的劳动之中,似乎还好说一点,因为这里涉及的多半是承认脑力劳动和复杂劳动的作用问题,大体上还没有越出“劳动”这个概念的范围,而经营管理也被认可是创造价值的,在理论上就比较难了。经营管理在概念上同劳动价值论所说的劳动不是一回事,经营管理是指对劳动的指挥、管理、组织和监督,而劳动价值论所说的劳动则是指被指挥、被管理、被组织和被监督的对象;从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来说,经营管理功能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本来就是资本功能的扩大和延伸;在历史的和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经营管理功能又同资本的功能往往结合在一起,难以截然分开。笼统地承认经营管理也属于劳动的范畴,必然更要远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但最大的麻烦也许还不在这里,而在于如何认可资本的作用。按照劳动价值论,资本是根本不应被视为价值源泉的,但是,如果说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都可以纳入劳动的行列,那么就难以把资本继续档在劳动的大门之外。且不去说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上早就出现的将资本解释为不亚于劳动作用的“忍欲”和“牺牲”之类的观点,眼下的大量事实就让我们不能不思考拒绝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要知道资本的成功运用和运作所要求的知识、洞察力和判断力,以及为此需要付出的劳动和努力,恐怕决不比其他劳动来得差,而如果因此就把资本也纳入创造价值的劳动之内,那真要同劳动价值论南辕北辙了。 再次,历史上不是没有人想通过扩大劳动概念的办法来解决劳动价值论同市场经济现实之间的矛盾,结果最终导致了劳动价值论的破产。也就是以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伟大代表者李嘉图为首的学派解体。当然,将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视为劳动,同李嘉图学派的做法不能完全等同。但是至少在扩大劳动概念这一点上确有共通之处,因而对其理论破产的惨痛教训不能置之不理。北京大学教授晏智杰

2. 如何理解财富创造和财富分配的关系

学习和认识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正确理解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的关系,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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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财富的本质是创造与分配

经济成为我们进行社会生活活动的杠杆,我们衣食住行的生存和自我的发展离不开钱,但我们要正确认识财富的本质,它不是分配而是创造。
我们在评估商品价值时候,同时要看它的使用价值。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花费了必要劳动时间而使用价值不大的商品它的社会价值会大打折扣。我们的单位需要的是有社会实用价值的人才,它需要的人才首先能够为他创造价值,只有为单位创造价值也才能为你自己带来收益,你自己所得的收益就在于你在这个平台上为这个集体创造的价值。
社会财富的分配本身是有规律的。它总是二八分配:20%的人拥有80%的财富,80%的人拥有20%的财富。如果我们按人均把财富重新拉平,过一定时间后它还会出现以上的二八现象。这种二八现象必须在自由商品经济的前提下,阶级斗争或行政干预能使社会财富公平均等,但社会财富的本质最终不是分配而是创造。高度的社会文明应该是:不刻意改变社会分配规律,杀富济贫,平均分配;而要提供宽松的自由商品环境,激发富人创造激情,鼓励中产阶层积极创业,提高穷人职业素质,让更多的富人通过各种方式帮助穷人。
就微观而言,不同的个人因环境性格习惯观念的不同,也造成了不同的人生境况。
我们南通有一个人摸彩中了500万元,很多人都认为他这辈子不用愁了,可几年后,他不仅把这500万花消掉,又做起了“负”翁。同样一粒麦子,有的人没有把它保管好霉烂了,使它失去了自身的价值;有的人把它吃掉了,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有的人把它当作来年的种子,创造了新的价值。分配给予并不一定能实现财富的增值,社会财富的增值是要靠创造。
当然财富的创造不能单单理解为生产制造,它还包括知识产权的创新、商业经营模式、各种形式的投资等等。

4. 谈谈大学生对财富的创造和分配二者关系的认识

在世界的通胀下,如果所有的货币都不值钱了,但是货币只不过是财富的支付手段、价格制度、储藏手段等等并不是实物财富而是实物财富的一种衡量,这样的通胀大家都知道会影响财富的再分配,但是怎样的分配却是问题的关键,通胀下是一个再分配的过程,而再分配的就是这些资源财富,只不过我们要更深入的认识到的就是再分配的资源还有社会的历史积累资源,一个国家的崛起和富强,财富的创造是一方面,财富的再分配是另外一方面,在当今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通胀下,就是一个分配财富的过程,对于新兴的国家,更多的是创造,我们已经是世界工厂,已经是世界的创造中心,但是在这个世界的分配过程中却非常的落后,就如我们生产的玩具我们只赚取2美分发达国家赚取3美元,相差一百多倍,这样的差距不是创造的差距而是分配的问题,我们在崛起的过程中过于关心创造的问题而忽视世界的分配机制,通胀本身就是世界发达国家再分配财富和资源的一种手段,而中国崛起大家更多的是重视GDP,GDP不等于创造的全部,而更重要的是GDP不反应财富的分配情况,中国的崛起需要在世界分配机制上有更多的关注、思考,也需要有新的参数来考量,本人认为在资源的变化和熵增上是一个重要的侧面,应当与GDP同时考量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们以往的社会科学,对于经济的创造是非常重视而对于分配却认知不足,马克思是把财富归结为社会财富,认为资源等不提供财富只不过是在社会活动中进行转化,但是不同的有用的资源都到了谁的手里,对于经济也是完全不同的。这样的观点的背后就是能量守恒和质量守恒,进一步的是重农主义的观点把财富的来源变成了只有农业生产得到财富,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就是以能量守恒的观点以一个地球为体系,唯一得到和转化了地球外来能量的就是植物的光合作用,而人类从光合作用取得利益的就是农业的生产,而地球得到太阳的能量是按照一定分布规律分摊到土地上的,因此马克思对于地租是有专门论述的,而在当时的年代是其他自然资源相对丰富人类受到的限制不是资源而是人类的生产能力,唯一受到压力的就是土地,因此成为那个时代经济学说的基础,但是后来世界的资源相比人类的生产能力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类对于能量、质量守恒也有了更高的认识,但就是第二类永动机也是做不成的,熵是永远增加的,也就是说资源的每一次转化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资源的可利用价值是逐步减低的,因此以原有的财富观念来看待今天的世界已经是过时的了。

因此我们对于经济的理解更应当提到资源和财富的层面而不仅仅是货币,货币在劳动价值论里面是一种人类活动的创造,但是人类的财富应当还有不是人类可以创造的资源,经济的活动不但应当有生产还应当有分配,有公开的各种报酬和利润的分配,这分配是在货币层面上发生的,还有与货币有关更与资源有关的资源占有分配,资源层面是更关键的分配,资源就是生存权,而西方刻意掩盖了资源的分配,劳动创造的GDP不是人类财富的全部,如果一切财富都可以完全由人类创造,那也就是人定胜天的唯心主义。对于通胀,看似是在货币层面上的博弈,但是更多的是资源的再分配问题,谁能够通过通胀的货币取得对于资源的占有,谁就是一个胜利者。

对于中国现在成为了世界的工厂,实际上可以说世界的生产中心在中国了,也就是中国是一个主要的创造者,但是我们在这些生产领域却是利润极其微薄,原因就是所有的产品在到消费者的各个环节的分配中国没有发言权,中国生产只有一毛钱利润的玩具,美国的销售商可以赚到3个美元,中国如果需要什么资源,什么资源就要价格上天,而同样是全球紧缺的资源稀土中国由于丰富价格就极其低廉,所有这些都是在分配环节出现了问题,因此对于经济的发展,我们不应当把眼光总盯住GDP的创造,盯住这些增量上面,更要研究创造之后的利益分配过程,最终落实到自己的经济体里面的创造价值才是自己的,因此对于分配问题是比创造更重要的问题,对于通胀所影响的更多的就是一个分配的机制,我们对抗通胀最关键的也是应当从分配尤其是资源的分配这个问题上去提高认识和思考问题。

5. 求问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什么关系

这是共生关系。没有价值创造,就没有价值分配;
同样,价值分配高低,取决于价值创造的多少。

6. 求问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什么关系

价值: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决定的,在流通中实现的。价值分配:中共十五届五中内全容会提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涉及到价值创造和价值配问题,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基本上是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不能将要素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混为一谈。

7. 什么是价值的创造者和分配者

从商业进化论和企业仿生学的角度看,这个问题还漏掉了一个角色就是价值的生产者。价值的生产者,创造者和分配者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在人类商业机体的系统中,每一个独立的个体的人和某些未足够进化的组织都是价值的生产者,他们在生存的需求下参与劳动交换需求。而由这些生产者进化出来的高级组织承担着不同程度上的指导性工作,即扮演创造者的角色。创造者的更高级进化形式是组织体系中出现的中枢神经系统,他们扮演者分配者的角色,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承担着更高级的创造者任务。通俗来讲:所有将没有价值的事物转变成有价值的事物的人或者将A价值转换为B价值的人都是价值创造者。而拥有这些有价值事物的人就是价值的分配者。

8. 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

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人类社会基本的经济活动,是构成社会生产和再生产 的主要环节。价值创造研究的是生产领域中价值是由什么创造的,即价值的源泉是什么。价 值分配研究的是价值创造出来以后,在各个要素所有者之间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分配的问题。 因此,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把他们混为一谈。既不能把价值创造看 作是价值分配的依据,也不能把价值分配问题完全等同于价值创造问题。
1.价值创造不直接是价值分配的依据。价值创造只是研究生产领域中的价值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劳动是价值的 唯一源泉,其他生产要素都不足以创造价值。但是,这并不是说,由劳动创造的价值只是由 劳动者完全占有,实际上,在任何社会中,都不可能由创造价值者完全占有价值。这是因为 ,价值的分配并不是以性质决定的,它是随着经济关系性质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的。这种分配 原则的变化和调整与价值创造没有直接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行的一个原则是按要素 分配,就要求对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具有占有权,以实现自己对生产要素具有的所有权。 所以.按要素分配,实质上是按要素所有权分配。按要素分配所依据的不是劳动价值理论, 而是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
2.价值分配原则的变化,并不能否定价值创造的理论。按要素分配,意味着作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有权从创造的价值中分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一 份利益。但是,并不能由此推论出,因为各个要素所有者都有权得到自己的一份利益,就认 为这部分价值就是由各个要素自己创造的。总之,劳动价值理论不是以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为 依据的,同样,也不能用按要素分配来否定劳动价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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