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创造性案例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❷ 专利的新颖性与创造性之间的关系
新颖性是创造性的前提,有新颖性不一定有创造性,但有创造性,一定具有新颖性。
❸ 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如何判断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项发明创造的创造性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内技术相比有突容出的实质性特点;
(2)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以下情况,通常应当认为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1)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2)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
(3)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4)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❹ 专利的创造性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审查指南规定:
2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3显著的进步
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例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❺ 专利的创造性的判断
评价发明有无创造性,应当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为基准。
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
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则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反之,如果对比的结果表明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判断方法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2显著的进步的判断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以下情况,通常应当认为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1)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2)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
(3)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4)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❻ 专利创造性的问题
审查员具体是怎么说的?提供的对比文件又是什么样的?一般审查员应该至少提供一篇现有技术作为评述创造性的引证文件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答复
❼ 什么是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版实用性。权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❽ 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对比问题
可以,而且可以用多件专利来对比。新颖性的判定只能用一件专利对比,也就是说只能一一对比,而创造性是可以用多件专利同时对比的,也就是说创造性的要求更高。
❾ 请教专利的创造性
我认为你应当尽可能的陈述意见,说服审查员,因为专利的修改有很多的要求,比如不能扩大保护范围,不能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等等,因此审查员如果没有要求你修改权利要求书,不建议修改权利要求。但是,如果你的权利要求1(独立权利要求)确实没有什么创造性,很难辩驳,而权利要求2、3...作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可能有创造性的争辩点的话,也可以删除权利要求1,把从属权利要求合并成新的权利要求1,以具备创造性。这种情况,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时是会有提示的。
现在专利申请很少有一次通过的,基本都会有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以你最好还是先不要修改,尽量尝试说服审查员,结构相似,你就要尽量的从其中找不同点,而且最好找审查员没有发现的不同点,分析不同点的重要意义,有没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他如果说了你把对比文件2中的材料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惯常手段,是显而易见的,你在这点上争辩的余地就较小了,可以说一说你的发明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效果,跟对比文件的数据比对下,但是说服审查员的可能性不大,当然也千万不要承认审查员的意见,最好找到其他的审查员没有发现的不同点进行争辩。
❿ 专利新颖性,创造性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专利的新颖性,什么又是专利的创造性。
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定义如下: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而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在判断新颖性应当以这两个原则进行:
1.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单独对比
在你这个问题中,前案是否影响新申请的新颖性,关键在于前案和新申请是否属于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新申请相对与前案缺少技术特征C,如果该技术特征是可有可无的,那么新申请和前案实质相同,这个时候就新申请就不具备新颖性,而如果C是某个很重要的技术特征,在缺少了C的情况下,新申请能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那么这个新申请就是具有新颖性的。
同样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在判断创造性的时候就比较复杂了,一般根据三步法进行,首先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由于本题中只有前案和新申请,因此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就是前案,其次是确定新申请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最后判断新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具有显而易见性。
在三步法中,如果第二步确定新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前案相同,这个时候具有创造性的可能性就比较低,但也不排除具有创造性可能性,比如缺少了C能够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三步判断是否具有显而易见性则比较复杂,一般会考虑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会想到,在不同的案例里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并没有不变的程式。
综上所述,就您给出的信息而言,并没有标准答案,具体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给出更多的信息来进行判断,上述只是一个总的判断原则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