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① 结合材料,请你说说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是十六大以来我党在探索和解决工农、城乡关系方面的又一重大决策,为统筹城乡、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必须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城乡规划一体化,就是要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在产业、城镇、基础设施等方面协调城乡空间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城乡规划一体化是一个涉及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必须考虑生态环境的合理承载容量;必须考虑各地区之间的协同,以及当代与未来合理的开发时序;必须考虑资源的有限性与再生能力。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要求在道路、通讯、水电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方面,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让农民也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要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全面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加快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注重城乡制度衔接,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这是另一种“剪刀差”,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低、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和工业项目、农民工贡献大而待遇低等方面。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一要改革征地制度,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比重。二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破解“三农”发展的资金制约。积极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大中型银行开展涉农贷款批发业务、小微型银行开展零售业务。三要推进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保,并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
② 如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站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新一届中共中央审时度势,召开了万众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13亿中华儿女的目光再次聚焦于“改革”。中国的问题绕不开“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中国特色城镇化之路。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笔者认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立足农村、发展城市、城乡统筹。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立足农村是发展之本。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仍面临着人口多、底子薄、欠发达的基本国情。就国民构成而言,农民占整个国民的绝大多数,农民的发展是国民发展的主体;就产业分布而言,农业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础产业,是国家安全保障的基础,同时又为工业和服务业提供原材料,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就地缘分布而言,农村占整个国土面积的绝大部分,是新一轮区域开发的主体。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的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发展存在高速城镇化带来“乡村病”现象,农业生产要素高速非农化。城镇化耕地流失造成数千万失地农民,“离村进城”数亿农民工,上学靠贷款、毕业即待业的数百万农家学子组成新的“新三农”群体,大多处于“城乡双漂”,成为社会稳定与安全的焦点;农民社会主体老弱化,农村青壮劳力过速非农化,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三留”问题突出,一些乡村
文化
衰退、产业衰落,“三留人口”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面临农村发展的严峻形势,尤其我国农村承载着稳农增粮的特殊使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立足农村是发展之根本。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发展城市是发展之要。纵观世界各国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农村人口必定向城市转移,城市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农民市民化、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发展城市,尤其是促进中小城镇的发展更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要。据日前,中国社科院文献出版社、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东北亚开发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发布《2013年中国中小城市绿皮书》提出,2000年—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由36.2%提高至52.6%,其中中小城镇直接影响和辐射的区域的城市化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35.1%。《绿皮书》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结果显示,2013年度中小城市的总体城镇化质量指数为仅为43.2%,这表明我国城镇化质量还比较低。中小城市在集约智能、低碳绿色、协调和谐等各项指标远逊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城乡收入比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远。中小城镇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的桥头堡,作为我国农民市民化发展的必选之所,与大城市、特大城市、巨型城市相比,人口压力相对较小,在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可以做到游刃有余。因此,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理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应以城市发展尤其是优先发展中小城市为载体,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保障,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合理科学构建城市格局,全面深化提升城镇化质量,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是必由之路。漠视统筹城乡发展,片面追求高速城镇化,部分地区历来以GDP、以城镇化率等数字论英雄,造成部分地区“一任政绩几任债”、“一代开发几代遭殃”的现象时有发生。然而,农村的发展不可能让所有农民始终滞留在农村,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增加农民收入,要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必须走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之路。就当下而言,需要周密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城乡统筹便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城乡统筹是从历史视野来看“乡村病”因快速城镇化而引发,也必将由新型城镇化来根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针,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需要协同推进,加快农村改革与发展,着力解决农村分割分治的问题,加快农村产权、户籍、社保制度和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培育新型农民主体,激发乡村的创新与创业活力。积极探索就地城镇化、就近园区化和发园区城镇化等多元发展模式,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相互协调,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让农民充分分享到城镇化带来的成果收益。
构建新型工农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城市发展是促进农民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统筹推进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才是必由之路。
参考:http://iask.sina.com.cn/b/w1Sg1OS6OM.html
③ 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什么样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决定》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④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什么样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是十六大以来我党在探索和解决工农、城乡关系方面的又一重大决策,为统筹城乡、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必须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城乡规划一体化,就是要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在产业、城镇、基础设施等方面协调城乡空间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城乡规划一体化是一个涉及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必须考虑生态环境的合理承载容量;必须考虑各地区之间的协同,以及当代与未来合理的开发时序;必须考虑资源的有限性与再生能力。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要求在道路、通讯、水电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方面,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让农民也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要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全面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加快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注重城乡制度衔接,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这是另一种“剪刀差”,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低、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和工业项目、农民工贡献大而待遇低等方面。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一要改革征地制度,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比重。二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破解“三农”发展的资金制约。积极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大中型银行开展涉农贷款批发业务、小微型银行开展零售业务。三要推进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保,并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
⑤ 如何形成以工促农,工农互惠的新型工农关系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党在探索社会主义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践中,经历了由以农补工到以工补农的历史转换过程。“一五”时期到改革开放前,是以农补工、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为建立完整国民经济体系积累资金;十六大以后,转入以工补农,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阶段。
改革开放后到党的十六大之前,是市场配置城乡资源要素,二元经济结构有所突破的阶段。主要标志是农村建立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放开了农产品市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大量转移,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城乡分割体制有所突破,但也造成资源配置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这使一些弱势群体、落后地区和弱质行业的发展机遇受损。比如,农村优质资源向城市和非农化流转、城市改造和土地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农产品流通中农业利润被剥夺等等,就是市场配置资源要素而出现的种种弊端。工业和农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产业领域、两个轮子,只有使两者处于相向而行、总体平衡的状态,经济社会才能平稳发展;反之,如果人为地分出谁先谁后、谁主谁次,长期偏废一方,就会两败俱伤。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就是要用行政调控这一看得见的手,纠正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缺陷,更多地将财政阳光普照农村大地和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的增长。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史,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必经之路,中国发展也不能例外。但是,工业化城市化必须具备两个历史条件。一是城市必须为将要进城的人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生活条件和就业机会;二是农业不仅要能够提供农村人的食品消费需要,还必须有大量的剩余农产品,以满足城镇人口食品消费和其他生活原料的需要。为此,城市管理者必须承担城市化过程中的财政成本,经过一定的发展和积累过程为城市人口增长创造条件;而农村的管理者必须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城市人口提供足够的食物和原料。
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浪潮势不可挡,而农业的弱质性却难以克服,因此,与时俱进地建立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工农、城乡关系,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积累和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已空前强大,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40万亿元,工业加工能力已被誉为世界的加工厂,外贸进出口量达到2.9万亿美元,相当于20多万亿人民币,而农业基础却很不牢固,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处于紧平衡状态,农产品供求市场和价格屡屡出现大的波动。“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的就是要时刻警惕食品安全问题,弥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滞后这一短板。
⑥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什么阶段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经济发展全面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事业进入“攻坚期”。
⑦ 形成新型工农关系具有哪些基本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决定》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