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㈠ 如何理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就是信息化,产业化。
农业经营种植重视的是机械化集约化。
现在农业经营的重点是产业链最大化原则,即最大限度的拓宽产业链
也就是从种植业拓展出来的加工业,服务业等
这样才能最大化的发挥出农业体系的优势,获取最大效益
现阶段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总的思路应是“守住两条底线、抓住两个着力点”。“守住两条底线”,一是要守住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条底线。任何形式的农业经营体制创新,都必须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逻辑起点,先还权赋能,再流转集中。任何形式的农地流转,都必须依法、自愿、有偿。二是要守住提高土地产出率这条底线。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不能以牺牲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为代价。应通过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同步提高。“抓住两个着力点”,一是要抓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这个着力点。对小规模兼业农户,应引导他们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同时,应更加注重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不断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公司制农业有其比较优势和发展空间,既不应无原则地鼓动,也不应一味地排斥。二是要抓住发展多元服务主体这个着力点。今后应更多地依靠公益性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具有双重属性,有的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土地入股、兴办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实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这类合作社就是“新型经营主体”;有的农民合作社主要是为入社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农资采购、产品销售等服务,入社农户仍是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这类合作社就是“新型服务主体”。无论哪类合作社,都应让农民得到比未入社时更多的实惠。唯其如此,合作社才有生命力。
㈡ 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什么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013年党的十八大报复告提出,制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构建集约化、专业化、宅基地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组织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集体收益分配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哪些经典理论
给你举几个例子:
1:农机农艺相结合
2:农业产业链拓展理论
3:农业服务一体化理论
㈣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等。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果,是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适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极大调动农民积极性和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历史性变化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充分体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国际经验表明,现代农业需要相适应的经营方式,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是现代农业对经营方式的内在要求。合作社在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组织和服务农民的重要组织形式,发达国家农民普遍参加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农业经营方式更好体现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要求,有利于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更好更快实现现代化。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当前我国农村正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面临诸多新挑战,经营规模小、方式粗放、劳动力老龄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是突出表现。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
㈤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什么”和“不是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核信息化产业化
农业经营种植重视机械化集约化
现农业经营重点产业链化原则即限度拓宽产业链
种植业拓展加工业服务业等
才能化发挥农业体系优势获取效益
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什么时候提出的
2013年党的十八大报抄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㈦ 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总的思路应是“守住两条底线、抓住两个着力点”。
“守住两条底线”,一是要守住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条底线。任何形式的农业经营体制创新,都必须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逻辑起点,先还权赋能,再流转集中。任何形式的农地流转,都必须依法、自愿、有偿。二是要守住提高土地产出率这条底线。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不能以牺牲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为代价。应通过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同步提高。“抓住两个着力点”,一是要抓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这个着力点。对小规模兼业农户,应引导他们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同时,应更加注重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不断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公司制农业有其比较优势和发展空间,既不应无原则地鼓动,也不应一味地排斥。二是要抓住发展多元服务主体这个着力点。今后应更多地依靠公益性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具有双重属性,有的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土地入股、兴办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实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这类合作社就是“新型经营主体”;有的农民合作社主要是为入社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农资采购、产品销售等服务,
㈧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任务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具体来看:一是以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和保护力度,加快土地、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配置,营造农业创业与就业 的良好环境;二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的主 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维护农民土地和集体资产权益;三是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四是要加快 要素市场改革,满足新型主体对要素市场发展的需求;五是完善土地 流转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创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成长和发展机制。
㈨ 如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一,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农户始终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制度,这一点必须牢记。现在一提到规模化、集约化,有人就认为家庭经营是小农经济,不符合现代农业要求,或者简单地与农业发达而又人少地多国家的规模经营相比较,要求单一大公司、大农场经营。这是在规模化经营上脱离实际的片面化、简单化。
事实上,从我国农业经营的实践来看,家庭经营既适合分散经营,30多年来农业发展的巨大成就、粮食九连增就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创建的;也适合日益扩大、延展、推广的农业规模经营,这些年越来越多的专业种植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出现,不仅在更大程度上提供了越来越充裕的农产品供给,也更好地保证了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与经营体系。尤为重要的是,我国人多地少的情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改变,目前城镇化率虽然超过50%,农村人口仍然高达数亿,农业家庭经营既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农村稳定的基础。
第二,传统的家庭分散经营体制必须创新。最近几年,劳动力短缺的现象正在由工厂向农村蔓延。一方面,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不少地方已经出现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现象,加上农业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对农业劳动力形成“挤出”效应,“谁来种地”开始成为现实压力和挑战。这就迫切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