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政府
Ⅰ 高中政治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 政府应如何履行其职能和责任
首先问答题答案不在多少,而且你的答案是否切题;
其次看分答题,比如你这道题给的是多少分?10分一般回答3~4点,13分3~4点,15分5点等等;
第三,答政治常识的题要抓主体,这道题的主体就是“政府”;
第四,抓题眼,这道题的题眼就是“创新国家”“政府职能”“政府责任”,然后联系到相关知识,政府的性质,宗旨,职能,工作原则,依法行政以及对权力的监督。
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一、我国的政府人们利益的捍卫者和利益的执行者,是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和履行好其职责。
二、政府要履行好政治职能,巩固人民民主,依法打击破坏人民民主的不和谐因素,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三、政府要履行好经济职能,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改革创新,并为市场主体的创新提供各种经济服务。
四、政府履行好文化职能,用马克思主义积极引导创新,积极引导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为国家的创新型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五、政府履行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积极保护环境,加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六、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过程中,政府要积极行使其职责,坚持对人民负责,坚持依法行政。
我是高三刚考完,还有点印象。答的不完整,希望你纠正。
Ⅱ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建设创新型国家 要求有一个创新型政府
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俞可平
政府创新是社会创新的表率,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我们有一个创新型的政府。
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创新,对社会进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在社会的各种创新中,特别是在制度创新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胡锦涛主席在今年的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要建成一个“创新型国家”,就必须更加努力地进行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政府掌握着国家的政治权力,是社会进步的火车头。政府创新是社会创新的表率,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我们有一个创新型的政府。
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创新,对社会进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在社会的各种创新中,特别是在制度创新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归根结底要通过政府来实现。因此,正如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决议中指出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
创新型政府的特征、类型和目标
创新型政府的主要特征,就是政府部门将创造性的改革作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增进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一个创新型的政府,必须在体制和机制方面对公共服务部门进行持续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因此它必然是一个改革型的政府;一个创新型的政府,必须随时破除那些僵化的和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制度,因此它必然是一个开放型的政府;一个创新型的政府,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更新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因此它必然是一个学习型的政府。
政府创新有多种类型。从创新的对象看,有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和政府管理技术创新,前者涉及宏观的制度性改革,后者主要是微观的工具性改革;从创新的目的来看,有行政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创新,前者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共部门自身的效率,后者则主要是为了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还可以从方便和实用的角度,将政府创新分为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和公共服务三类。政治改革包括:民主选举、政治参与、政务公开、干部选拔、权力监督、立法改革、司法改革、决策改革;行政改革包括:机构编制、行政责任、行政成本、行政审批、行政管制、行政程序、绩效管理、行政激励、公务员制度;公共服务包括:公益事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扶贫济弱。
建设创新型政府的根本目标,就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达、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直接目标就是实现现代意义上的“善政”或“仁政”,即建设一个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质量政府、效益政府、专业政府、透明政府和廉洁政府。
Ⅲ 为什么要建设创新型国家
科技是人类智慧的伟大结晶,创新是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更加广泛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科技发展水平更加深刻地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我们要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
“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就是创新团队取得的重大自主创新。该项目不仅冲破了国外的技术封锁,而且走出了一条与国外完全不同的技术路线,建立了全新的、完整的高性能炭/炭复合技术体系,其关键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形成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6大类共30余台套关键工艺设备。因而一举问鼎国家发明一等奖。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我国已经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拥有丰富的科技人力资源,科技发展具有良好基础,完全有条件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跟上世界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步伐。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世界科技创新格局调整的机遇、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市场不断扩大的机遇,坚定立足自主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确保国家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Ⅳ “创新型政府”用英语怎么说
“创新型政府”
Innovative government"
“创新型政府”
Innovative government"
“创新型政府”
Innovative government"
Ⅳ 如何参与“四型”政府建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四型”政府目标的提出,是适应从严治党要求的务实举措,需要行政力量跟进推动,更离不开群众的关注、参与和支持。
就法治政府而言,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政府建设的法治化,不同国家有不同政治诉求,对于具有五千年华夏文明史的泱泱大国来讲,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要有成型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有高素质的政府工作人员,同时也需要每名公民在学法、用法、守法上补齐短板。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提升,只有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真正成为群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依法行政才会有坚实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方能水到渠成。
就创新政府而言,它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有效方式。时代在发展变化,政府工作如果始终墨守成规,什么事都按老套路来,势必导致行政管理与社会需求的脱节,供需关系不匹配,最直接反映就是行政效率放缓、民怨堆积。而创新,是突破固有观念束缚、破解发展难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创新政府建设,是依据社会需求所进行的科学的、动态的调整修正,其动力来自于群众。为此,基层实践、群众智慧是政府创新的补给站,群众创造与政府创新的有机结合,必将汇聚更多的推动力量。
就廉洁政府而言,它是维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毋庸置疑,但凡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存在。政府作为国家机器,要保持健康有序有效运转,必须要不断进行必要的“保养”“检修”。为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是政府建设的当务之急,在这方面,不仅要在立规执纪、狠抓之多落实上足下功夫,更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发挥监督作用。只有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合力,制度的笼子才会越织越紧,权力才能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就服务型政府而言,它是提升政府公信的时代要求。《诗经》有言:“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政府机关作为服务群众的基础平台,其执行力和公信力对各项事业发展都具有决定性作用。从实际看,政府生态好坏,决定着一局一域的发展成效,而政府服务效能发挥得如何,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既要靠法律、纪律和制度的规范约束,更需要政府与群众间的常态互动,群众有哪些方面的诉求,政府就有相应的行动,“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广大群众作为直接受益者,应该始终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参与其中,上下同欲者胜,同心同德方能干好事、干成事。
Ⅵ 国家创新体系对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 需从长计议 要知道这会触动某些人的奶酪 阻力极大 是早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 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别无选择
Ⅶ 政治题目要全面创新,政府就必须转变职能,请你就如何建设创新型国家想当地政府机关提两天合理化建议
一 政府制度公开透明
二 人员责任划分清楚
三 独立机构监查审计
四 三权之间互相制衡
五 提高公民素质
六 维护法制尊严
Ⅷ 政府应怎样建设创新型国家
1、坚定不移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教育和科技,加大的对教育的投入,大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
2、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科技人才。
Ⅸ 政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要履行哪些职能
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四个,具体如下
中国政府现有职能的分析,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从过程的角度看,政府的职能表现为相互衔接的几个环节;二是从内容的角度看,政府的职能表现在方方面面。
(1)从活动过程的角度看中国政府的职能
政府活动的过程是一个前后相继的、由若干个阶段构成的完整的周期。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府的职能有几个: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监控职能。
首先是计划职能。这是中国政府重要的职能。它有两个方面:①对自身的行为活动提出目标与计划,做出决议、安排,为政府自身的运行指明方向; ②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规定一个目标,并做出一定的安排。政府的计划职能就是要事先决定做什么,怎样去做,为谁去做,何时去做和由谁去做。政府在制定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执行计划的主要因素——资金、技术水平、经济环境、劳动力的素质等——的状况。计划职能曾是中国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的职能就是制定计划、实施计划、修正计划。政府基本上被各种计划淹没了。通过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逐步被放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确立,政府的计划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并没有消失。政府的计划职能还是中国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是组织职能。政府的组织职能,就是通过自身的机构和人员对已经决定的计划、政策、路线加以具体实施。这种职能包括:对政府机构的科学设置、有效调配和运用,对行政组织的管理目标和社会发展的任务加以分解并运用自己的力量加以实施,对执行计划的人员进行选配、培训、考核和组织,对财力、物力进行必要的行政筹集和供应。中国政府的组织职能还包括社会的动员作用,这就是要把广大人民群众动员起来,为完成政府的计划共同努力。只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和调动起来,政府的目标和计划才能实现。
再次是协调职能。政府的协调职能就是要协调好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人与人之间、各种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之协同有序。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性协调(防止政策前后矛盾)、计划协调、职权协调、人事协调、机构协调等。政府要通过自身的协调,及时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活动之间的各种紧张关系,避免事权冲突,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四是监控职能。政府的监控职能是两个方面:①监督职能,监督各级政府及其他部门对国家法律的执行情况,政府行使监督职能,不仅要及时检查违法活动,而且更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制止违法活动。②控制职能,就是对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使管理活动按计划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政府的这几个职能是在时间上继起、空间上并存的;计划制定后,就要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协调和监控。由此形成一个职能体系。
(2)从活动的内容看中国政府的职能
从活动的内容看,中国政府有三个职能:建设职能、服务职能、保卫职能。
其一,政府的建设职能。
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搞社会主义建设,这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
①首先是经济建设。政府工作的重点或中心就是要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把经济搞上去。在政府行政管理的各项基本职能中,发展经济的职能始终处于中心地位。从目前来看,我国政府从事经济建设的主要活动和职能有:制定长期和中短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计划、方针和政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培养和发育市场体系;制订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的方案;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关系;加强重点工程,特别是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推进大中型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收集、处理、传播经济信息;掌握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导控;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依据有关规定,任免奖罚有关的经济管理人员。
②政治建设。就是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在这个方面政府的作用,一是运用自身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丈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扩大民主的范围;二是运用专政工具,坚决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三是政府要切实执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尊重人大常设机构的职权,如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及批准政府预算;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力,政府以身作则,从而可以更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四是认真组织和广泛吸收人民群众直接参加国家管理;五是精心培育各种民主的萌芽因素,并提供适宜的土壤.使之茁壮生长。
③思想文化建设。要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为指导,努力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这个方面政府的作用,一是保障学术自由,并创造条件繁荣社会科学;二是推进文化体制的改革,完善与文化事业有关的经济政策与法规;三是发展教育科学丈化事业;四是制定政策与法规,推动科技进步,使科学技术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 。
其二,政府的服务职能。
政府的服务职能,简单地说,就是由政府来发展社会公益、福利事业,为社会提供某些无偿服务。政府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包括运输、邮电、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的服务,还包括储蓄、保险、金融方面的服务,以及信息、咨询方面的服务。
其三.政府的保卫职能。
我国政府的保卫职能有两个主要内容:
①对内保卫职能,即通过国家强力机关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强力手段,打击一切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人员。这方面的职能:一是户籍管理职能,政府要对每一地域内的人口进行登记造册,证明公民身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二是公共秩序管理职能,政府要制定维护公共秩序的行政规范并强制加以推行,以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三是城市文通管理职能,制定严格、科学的交通规则,对道路、行人、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人身安全;四是公共设施管理职能,为了保证公共设施(如电力干线、道路等)的完好,政府制定有关规则并建立执法队伍进行管理;五是消防管理职能,这是政府一个重要的职能,它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安定,每年,我国因火灾造成的损失都在百亿元以上,消防工作要加强;六是边防管理职能,等等。
②对外保卫职能。作为政府,对外要抵御外来侵略和破坏,通过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军事的、科技文化的手段和途径保证和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的各种利益不受侵犯。在我们不断扩大
Ⅹ 加快创新政府建设的措施有哪些
服务型政府是我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制约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性因素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实施纲要。因此,系统地提出制定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及近期实施纲要的原则性建议,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项紧迫课题。
问题的提出:目前制约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性因素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实施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职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将服务型政府确立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自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框架下开启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处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热潮之中。如何有效地消解各种制约因素、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为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研究”课题组,自2008年3月至2010年11月分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6个省份即广东、江苏、湖北、江西、广西、吉林的近50个县市以及中央编委办公室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了60余场次的座谈调查和访谈调查以及8千余份的问卷调查。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制约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性因素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实施纲要。有鉴于此,课题组本着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统一领导、理性操作的旨趣,结合“服务型政府标准体系”(本课题组以世界著名的组织理论专家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提出的“5×1”系统权变模型为分析工具和逻辑框架,尝试性地构建了由5个一级标准指标即价值与职能标准指标、技术标准指标、结构标准指标、社会心理标准指标和管理标准指标,26个二级标准指标以及若干三级标准指标构成的“中国服务型政府标准体系”),审慎而系统地提出制定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及近期实施纲要的原则性建议。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基于5个层面的政策建议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极其重要、十分紧迫。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管理体制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取得重要进展;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服务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服务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主体干预过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仍比较薄弱;一些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健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势所必行。
制定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非常必要。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深刻的“政府革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我国社会是一个超大型社会,地广、人多、区域发展不均衡,因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不能搞“一刀切”。但是,必须建立统一的基本标准,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价值得以体现,现阶段以及中长期国家的发展目标得以实现。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制定科学的中长期规划,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
确立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是确立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体现“包容性增长”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顺应全体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是确立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与国家现代化建设中长期战略相统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实现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发展。
制定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战略目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政府。通过建设,实现政府价值向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公平正义、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文化向积极进取、勤勉务实、廉洁奉公、服务为本、人民至上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做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若干重大项目的部署和实施工作。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服务型政府的职能结构。关键是要调适政府的维护性职能、经济性职能、社会性公共服务职能三者之间的比例。政府职能结构调整的总趋势为:控制和降低维护性公共支出,稳定经济性公共支出,增加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要通过调整,逐步实现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总额的45%以上(统计数据表明,在近几年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我国中央政府的公共服务支出仅占财政支出总额的25~30%之间,而欧美国家的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都在45%以上)。
二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形成科学的公共服务决策与执行体制。要继续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加强政务综合管理,同时探索实施大部门体制内部分离决策部门的执行职责改革。合理调整地方政府层级结构,使省级政府和县(市)政府成为中央政府公共服务决策的执行层级;取消地级层级或实行市县分治;乡镇政府向自治单位转变。通过体制改革,强化省级政府在本辖区公共服务方面决策、统筹职责,县级政府成为执行中央和省级政府公共服务决策、担负本辖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职责的基层政府。
此外,还要推进和深化财政上的“省直管县”改革,使之向行政上的“省直管县”体制过渡,从而为进一步发挥县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创造优良的体制条件。
三是着手制定全国性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首先要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最低标准,设置专门的工作时间表,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全体成员;然后在正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的前提下,先行在全国统一制度安排,解决不同省份、不同部门各自制订政策口径不统一,跨城乡、跨区域对接困难的问题;最后通过制度创新,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区域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
四是按照公共服务职责与财权相匹配、支出管理责任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要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责”和“支出管理责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与此同时,规范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逐步减少中央各部委提供公共服务的支付责任,强化其政策规划、指导和监督职能。建立监督评价体系,着力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效果。
五是推行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应当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就业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单项和综合评估。要优化评估框架,完善评估程序,健全评估机制,将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状况和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估首要标准,保证评估体系发挥应有作用。此外,要将绩效评估的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激励相联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实施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强政府对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管职责。
六是按照构建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总要求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统筹规划和分类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改革,形成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充分实现。
七是建立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和市场参与机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国家与社会、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的关系出现了重大变化,因而,建立多主体、多方式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已经具备了组织和资源基础。可以考虑在明确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最终责任的前提下,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政府购买、政府参股等方式,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也可以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还应当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从而使城乡居民获得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通过上述举措,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架构下的公共服务多主体合作、多方式协同的供给模式。
八是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改善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的技术手段。今后一个时期应将工作的重点定位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服务供给信息平台。此外,还应抓好政府公共服务流程再造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透明度。
九是加快公共服务相关立法步伐,努力实现中央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和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今后一个时期可以考虑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省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专有权力以及与中央政府共享的权力;二是推进转移支付立法工作;三是推进社会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立法。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重点在于优化政府价值系统、政府职能系统、政府技术系统、政府结构系统、政府社会心理系统和政府管理系统,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在规划、制度、体制、机制和法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服务型政府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近期实施纲要(2011~2015年):基于6个维度的政策建议
依据上述“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所提出的原则性建议,结合服务型政府建设标准体系,就近期(2011~2015年)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问题从6个维度提出建议。
优化政府价值系统。要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公平正义、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以及法治、服务、责任、民主、科学、廉洁、效率、共享的理念。
践履公民本位。要使公民意志在公共管理中居于基础性乃至决定性的地位,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和途径决定政府应该提供哪些服务以及如何提供服务。要把维护公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落实在公共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发展的速度、管理的力度与公民的满意程度的有机统一。
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利益,建立一个共享、公正、幸福的社会。
恪守有限权力原则。必须明确政府只是社会治理主体中的一种主体。要形成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与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公共权力运行格局。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优化政府职能系统。一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政府的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要明确政府履行职能的标准。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主要标准是:保持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经济调节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加强需求管理,将上述四个指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使国民经济既不出现萧条,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又在可承受的程度。要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主要标准是: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公平公正,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情况看,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各种要素的市场化程度,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
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主要标准是:社会公平能确保,公民权利有保障,社会安全能实现,社会失灵纠正有效,经济与社会保持平衡发展和良性互动,社会和谐进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都应着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重点是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格局;按照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按照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查处理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继续实施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治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主要标准是: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可及性和公平性,公共服务体系公平公正、覆盖广泛、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特别是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发展方面,要制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标准。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刚性规定公共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及其逐年增长的额度,同时稳步提高公共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改革和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公共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优化政府技术系统。要实现行政方法现代化、服务化、柔性化、互动化、综合化;要按照信息共享、信息安全、政务协同、统一规划、制度完备、机制完善、人才充足的标准建设电子政府;要按照预算民主化、法治化、绩效化、公开化、统一化以及财政公共化的标准加强公共财政建设。
要在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对传统行政方法进行扬弃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和引进国外行政管理中先进的技术方法,构筑一整套符合时代要求和公众需求的现代行政管理技术和方法体系。
要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推进电子政府建设:一是从重建设、轻应用向注重深化应用转变;二是从信息网络分散建设向资源整合利用转变;三是从信息系统独立运行向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转变;四是从信息管理偏重自我服务向注重公共服务转变;五是从信息网站自建自管向发挥社会力量转变。
要着重从预算的民主化、法治化、绩效化、公开化、统一化五个方面推进预算改革。此外,建设公共财政还要着力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优化政府结构系统。要实现央地结构(中央与地方关系)、层级结构、条块结构、横向结构(地方政府间及政府部门间关系)的合理化与法制化。
要优化中央与地方关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与财政权限。按照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责权。根据公共产品的性质和外部性大小调整和优化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事权。属于全国性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事务,由中央管理,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属于面向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事务,由地方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政活力。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务,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分清主次责任。要完善政府间责任划分的法律体系,依法规范各级政府间责任关系,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规范化、法制化。
要优化层级结构。推行市县分治、省直管县体制。“市管县”体制向“省管县”体制转变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实行试点,省里将人事权、财权、决策权全面下放到试点县,通过试点明确省应管哪些事项,下放到县里的权力应该是哪些,下放过程中会产生哪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解决,以积累经验。第二步是虚化地级市。在省域内实行“市县分治”,即“市”只管理城市(包括郊区),县改由省直接管理。县和地级市都直接由省管辖。第三步是撤销地级市,使地级市成为本来意义上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县平行,实行省县两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全国各地可视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方案,逐步推行,不搞一刀切。
要规范条块关系。按照宪政原则、法制原则、民主原则、合理谨慎原则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合理配置纵向政府间职能。探索实行公务协助制度、争议协商制度、司法保障制度、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之间的合作制度。
要完善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门间的关系。一要完善地方政府间关系。要创新地方政府合作方式以及竞争中纠纷问题的解决方式,完善地方政府间合作的组织机制,建立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享和利益补偿机制,制定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的法律法规。二要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功能定位准确、部门数量精干的大部门体制。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执行职能分开,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消除公共利益部门化弊端。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要坚持满足需要、总体统筹和制约协调的原则,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要探索建立跨部门合作的领导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使这种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优化政府社会心理系统。要形成有凝聚力的组织气候,使公务员对组织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团结协作,政令统一,执行顺畅。要培养健康的行政心理,使公务员摒弃管制型政府下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转变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主动投身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支持组织变革和自觉参与组织学习。要完善公务员考核、晋升、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和任用优秀人才,激励公务员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调动公务员心理中的积极因素,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增强政府体系的生机和活力。
要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采取措施使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化、考核方法综合化、考核程序规范化、考核等次丰富化、考核结果使用实效化、考核过程透明化、考核主体知识化。
要完善公务员晋升制度。彰显公务员晋升制度的“能力本位”理念,并使能力标准具体化;强化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公开原则,将晋升的时间、条件、职位、方式、程序全部公开;建立严密的、操作性强的执行程序,并引入晋升考试制度,建立专门考试机构,最大限度保证晋升的公正性;扩大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的使用范围。
要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强化对奖励主体的规制,明确奖励权限;完善奖励标准,分别设立公务员个人与公务员集体奖励标准;实现授奖条件具体化、授奖过程法制化、奖励形式丰富化。
优化政府管理系统。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完善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问政于民和科学民主的决策体制。建立健全与民融合、运作顺畅的执行体制。建立健全公开化、法制化、以公民参与为特征的监督体制。建立完备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
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既重视民主讨论,又尊重行政首长的最后决定权。理顺行政首长个人负责与党的领导关系。坚持行政首长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原则,加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立法步伐。制定党政关系法规,将行政首长的行为纳入该法规的调整范围。
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做到各项决策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提高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探索实行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开、相互协调的执行体制,确保指挥有效、运转协调、统一畅通。要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政策执行的渠道以及政策分解与政策立案制度,强化执行监督与反馈。
要建立健全公开化、法制化、以公民参与为特征的监督体制。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以及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要切实有效。司法监督要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人大的法制审查权、“人事权”、“财权”要切实落实,质询、罢免、调查、预算监督、审查等程序要具体化。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切实发挥效能。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要渠道通畅,切实有力。政府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连接要顺畅。
要完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制度。着力扩大问责客体范围,将所有公共管理责任主体都纳入问责范围。明确界定行政责任,合理划分党政之间、正副职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职责权限。健全问责事由,从追究“有过”向追究“无为”深化。完善问责程序,使问责提案、立案、调查、申辩、审议、决定、复议、通知、申诉、执行、结果等环节规范化。完善问责法规体系,使问责制度步入法制化轨道。
要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为导向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以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制度、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为核心的项目绩效评估制度、以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的预算绩效评估制度。
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都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