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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材料政策

发布时间: 2020-11-28 06:58:27

『壹』 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都有哪些扶持政策

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扶持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墙改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客质量苦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和《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文)精神,有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实现三年内在各直辖市、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省份的大中城市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现将经调查核实的170个城市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墙改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做好实心粘土砖的限时淘汰工作,积极发展和推广替代实心粘土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并据此尽快制定相关城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分年度目标。原则上直辖市定于2000年12月31日前,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定于2001年6月30日,地级城市定于2002年6月30日,其它县级城市定于2003年6月30日前为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的最迟日期。另请各地墙改办填写新型墙材料发展情况调查表,请予7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办。

附件1:限时淘汰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大中城市名单(共170个)

一、直辖市(4个)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二、沿海省份的大中城市(140个)

1.河北省(11个)

石家庄市、唐山市、邯郸市、张家口市、保定市、秦皇岛市、邢台市、沧州市、承德市、廊坊市、衡水市

2.辽宁省(17个)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锦州市、丹东市、辽阳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铁岭市、朝阳市、瓦房店市、海城市、北票市

3.江苏省(25个)

南京市、徐州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镇江市、南通市、连去港市、杨州市、盐城市、淮阴市、泰州市、通州市、海门市、江阴市、溧阳市、常熟市、如皋市、宜兴市、东台市、泰兴市、兴化市、丹阳市、启东市、江都市

4.浙江省(10个)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萧山市

5.福建省(7个)

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漳州市、南平市、三明市

6.山东省(28个)

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枣庄市、潍坊市、临沂市、泰安市、东营市、济宁市、莱芜市、日照市、威海市、德州市、聊城市、滕州市、新泰市、肥城市、邹城市、菏泽市、滨州市、龙口市、寿光市、高密市、莱州市、章丘市、荣城市、平度市

7.广东省(34个)

广州市、深圳市、汕头市、湛江市、韶关市、佛山市、潮阳市、南海市、东莞市、珠海市、台山市、番禺市、顺德市、罗定市、江门市、普宁市、茂名市、肇庆市、阳江市、惠州市、新会市、陆丰市、潮州市、廉江市、雷州市、梅州市、兴宁市、阳春市、揭阳市、英德市、高州市、增城市、花都市

二、国家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扶持政策
国家为鼓励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以替代量大面广的实心粘土砖,推出一系列新政策,按照国务院令第82号、建科[1991]619号、国发[1992]66号、财税字[1994]001号、财税字[1995]44号、国发[1996]36号、国发[1997]37号、建科函[1998]68号、国办发[1999]72号、建住[1999]295号等文件之规定,这些政策概括起来有以下内容:

1、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基建、扩建、技改项目、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0%的政策;

2、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可列入国家开发银行的基本建设政策性投资项目,可享受政策性贷款;

3、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产品增值税;

4、凡企业利用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沪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5、对企业秤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粉煤灰、沪渣及其他废渣的建材产品,免征产品增值税;

6、排渣单位不准以任何名义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废渣收费或变相收费,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体的企业,排渣企业应积极给予支持,有条件的还可以给予补贴;

7、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免土地使用税,对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8、对应用新型墙体建造的北方节能住宅,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0%的政策;

9、在城市建设中限制使有使用实心粘土砖作为框架结构的填充材料,禁止强度等级MU10.0以下的实心砖在5层以上的建筑中使用;

10、将发展节能建筑和新型墙体建筑纳入城市建筑总体规划,确保新型墙材建筑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11、积极推行按使用面积计算房屋售价;

12、对使用实心粘土砖在价外加收一定费用,建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墙体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13、各地从技术改造资金中划拨一定的比例用于墙体材企业技术改造;

14采暖地区要按期达到国家颁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非采暖地区要结合改善建筑物热环境制定应用新型墙材的具体规划,并大力组织实施,以此推动墙体材料和保温隔热材料发展,促进节能建筑全面推广;

15、大中城市对节能建筑和新型墙体建筑,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减免城市设施配套费用。

『贰』 新型材料包括哪几种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材料已经应用到了飞机上。

新型材料包括各种复合材料和铝合金材料。新型材料在减小飞机重量,进而节省燃油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将纤维埋置于环氧树脂之中所构成的复合材料比标准铝材轻25%~30%。目前复合材料已可用于方向舵、升降舵、副翼、襟翼、整流罩、起落架门、翼身连接覆板和座舱地板等。铝锂合金是飞机制造的新型金属材料。锂是最轻的金属,比重只有0.53。含锂2.8%的铝合金比标准铝轻8%,是非常理想的轻型材料。

从冰下穿过北极

20世纪80年代末,人们想到制造一种潜冰船,打通横渡北冰洋穿越北极冰山下的航道。因为这是欧洲到美洲的最短航道。设想中的新型潜冰船船体与超级油轮大致相同,船上部的船员室和操纵台在下潜之前可收进船体之中。潜冰船的潜水深度一般在几十米左右。采用塑料充气气箱,减少船体上浮所必须的水柜数量。潜冰船没有螺旋桨,设计者们决定采用普通履带作推进器。履带安装在潜冰船顶上,使整只船倒挂在冰层的底面航行。潜冰船装设许多履带,每一条履带都有各自独立的传动系统并由单独的计算机控制,始终有部分履带紧贴着冰层,大量单独控制的履带将使潜冰船即使在北冰洋不很平坦的冰层底面航行也会非常平稳。在冰层底面有许多倒立着的“冰山”,潜冰船的现代化导航系统会自动避开那些最深的“冰山”群,必要时,伸缩式蒸汽超声波割冰刀将为潜冰船割除这些倒立的冰笋。

梦想穿越北极的人们希望潜冰船能早日制造出来,但还有许多技术问题现实地摆在面前。在冰层底面航行时,履带式推进器能否实用很成问题;能收进船体的伸缩式驾驶台难以与船体密合;制造塑料充气箱的材料也是现代技术面临的难题,等等。

『叁』 新型墙体材料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今日公开发布了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肆』 新型墙体材料的税收优惠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98号文决定,给予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以税收优惠政策,以缓解其企业所遇到的困难,切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及新型墙材的发展。
文件明确指出,自2002年1月1日起,对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它废渣生产的水泥等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文件还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对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包括非粘土砖类中的空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混凝土空心砖、烧结页岩砖;建筑砌块中的混凝土小块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砌块;建造墙体中的GRC板、纤维水泥板、蒸压加气混凝土块、轻集料混凝土板、钢丝网架夹芯板、石膏墙板(纸面石膏块、石膏纤维板、石膏空心条板)、金属面夹芯板、复合墙体等14类共23种产品实行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的政策。
同时文件还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促进各地对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墙材革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享受免征增值税新型墙体材料
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新型墙材产品。
(二)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1、非粘土砖:(1)孔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 (2)混凝土空心砖;(3)烧结页岩砖。
2、砌块:(1)混凝土小型砌块;(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3)石膏砌块。
3、墙板(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1)GRC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墙板);(2)纤维水泥板; (3)蒸压加气混凝土板;(4)轻集料混凝土条板;(5)钢丝网架夹芯板;(6)石膏墙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纤维板、石膏空心条板);(7)金属面夹芯板;(8)复合墙板。

『伍』 国家对生产新型环保建材的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你这个属于节能减排项目,而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要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这与你无关,就不介绍了。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你可能会用到,就给你说详细一点)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这可能与你有关,给你加一下黑)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 不一定能解决您的所有问题,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陆』 什么是新材料新材料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新材料产业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包括稀土、磁性材料、金刚石材料、新能源材料、特殊陶瓷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智能材料以及生物医用材料等行业。这些行业除少数拥有资源垄断性之外。大多数是竞争性行业。尽管竞争比较激烈,但由于这些行业的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因而大多数企业的盈利水平都比较高。
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趋势
我国已经成为新材料的生产和消费大国。钢铁、重要有色金属、主要建材、合成纤维等基础材料的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全部工业材料的工业增加值约为14964亿元,约占我国GDP的14.6%。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材料处处长王琦安指出,我国的新材料产业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生产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大,在高性能材料及其品种开发、先进制备加工技术、材料性能表征与应用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而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较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关键材料大部分依赖进口。因此,我国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急需加快。
1.国防军工的现代化将极大地拉动新材料的需求
由于新材料性能优良、价格较高,过去主要用于军工,航天、航空等领域(见表1)。而随着我国国防现代化的要求,国家军费的支出绝对值不断增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不断增长。我们预期在这一背景下,新材料必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2.国内消费增长刺激化工新材料的发展
随着化工新材料在技术上的突破,规模化生产导致成本大幅度下降,价格已为民用产品所接受,加上化工新材料具有耐高温、低温、耐腐蚀、抗老化及强度高、耐摩擦等优异的性能,目前已广泛用于电子、汽车、建材等
领域。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对类似电子、汽车等消费品的需求,这些下游消费品的需求增速又带动了中国新材料行业的发展,目前有些新材料的需求增长是中国GDP增长的几倍。
3.国内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进口替代趋势明显
新材料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一般而言,国内化工新材料产品都经历了一个国外技术封锁、市场垄断、产品高价高毛利、自主研发、装置建成、国外、倾销国家保护、反倾销、合作、市场稳定、合理价格的过程。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新材料产业已经初具规模,而且在少数领域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国内龙头企业通过不断研发和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和技术,逐渐具有成本和规模优势,进口替代趋势明显。
比较典型的如有机硅产品,在国内未能建成第一套工业化装置之前,国外对手采取的是封锁技术以及高价策略,有机硅中间体产品价格最高时在1996年曾经超过4万元/吨。在国内装置建成后,国外对手采取了倾销策略,价格在2003年最低时只有不到1.5万元/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反倾销的调查以及仲裁,目前价格维持在2.7万元/吨的合理价位。正是由于政策保护的缓冲和国内企业不断吸收消化并自主创新,使得我国有机硅产业迅速发展,并接近了世界先进水平。另外。我国研究开发的各种高性能增强体材料也正在逐步替代进口产品,一批有特色的高性能树脂已经研制成功。新一代树脂基、金属基和陶瓷基复合材料正在研究开发之中;在新型高临界温度超导材料的探索中,高温超导机理,铜氧化物超导材料的相关和晶体结构,超导铜氧化物材料实用成材技术、薄膜技术有关的材料科学集成性研究、高临界温度超导电性研究等领域一直保持或接近世界前沿。
我国已经成功建成年产百吨级的非晶薄带卷材;研制出多种成分合金、多用途的新材料;能够拉制出直径为300毫米(12英寸)、重量达81公斤的大直径硅单晶。在瓷料的研究上取得了突破,高温结构陶瓷材料的研制及应用,在国际上有一定地位,低烧瓷料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高分子材料的产业化近年来也有较大发展;利用稀土资源,研究开发的新型贮氢材料,在实验室条件下成功地应用于镍氢电池的制造。
新材料行业企业特征与投资机会
(一)新材料行业企业总体特征
总的来看,我国新材料企业的资产质量较为优良。行业整体赢利能力较强。从市场结构看,新材料产业链日益完善、产业集群效应明显、市场需求强劲、企业供应能力增强;从企业行为看,新材料企业并购重组频发、技术屡获突破、竞争手段多样化、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在众多新材料公司中,虽有各行业自己的问题,但也有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外依存度高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已经初具规模。而且在少数领域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是与先进国家比,我们仍存在生产能力不足、产品质量差、产品规格少、没有实现系列化等缺点,因此,许多重要产品和高性能产品仍需依赖进口。一般来说,技术难度越大,产能缺口越大,对国外的依存度就越大,比如有机硅行业和炭纤维行业等。
2.技术壁垒高
化工新材料的技术壁垒普遍较高,目前国内还是主要依赖进口相关产品或者对进口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并创新。比如MDI行业,具有明显的“寡头”性质。目前,世界上真正掌握MDI核心技术的只有8家公司,均为诸如巴斯夫、拜耳等国际知名的化工企业,国内只有烟台万华(600309)掌握了此项技术。
3.企业规模小
几家主要的新材料企业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为55500万元左右。平均净利润大概为6460万元。与其他行业企业相比,新材料企业的平均经营规模仍然较小,企业需继续扩大规模以获得规模效益、增强竞争力。目前国内新材料企业中,生产中低端产品的中小企业占据了大多数,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龙头企业寥寥可数。
4.存在一定程度恶性竞争
由于众多良莠混杂的小企业的存在,我国的新材料产品不仅利润低,还要承受着国内企业之间无节制的相互压价、恶性竞争。同样是一种材料,一夜之间起了很多家,每个厂家都掌握了一定技术或者购买了一定成果。企业们都处在壮大阶段,在一个水平上重复。缓慢的发展,彼此没有促进、互补,无序竞争、竞相压价、互相残杀,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二)新材料行业及企业的投资机会
1.国家政策大力推动
为了发展新材料行业,国家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国家先后通过高技术产业化新材料专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七个项目大力支持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同时,国家还加大新材料行业科技攻关经费支持,每年投入的经费在5亿元以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在“2007博鳌国际化工新材料论坛”上表示,要加强宏观引导,强化政策支持,从发展战略高度认识、关注和优先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张国宝强调,我国新材料产业虽然取得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新材料总体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国家的宏观引导和政策导向,对新材料的研发、产业化和规模生产将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必须在政策上建立市场与需求紧密结合的创新与产业化机制,强化新材料产业化内部的创新能力,激励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创新活动,优化配置资源,突破新材料工程化、产业化的技术瓶颈,建立材料科学的发展目标,重视核心产业化和产业链的形成,实现上、中、下游相关产业配套,大规模实现产业化。所有这些举措,对推动、加快我国新材料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新材料行业也由此步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2.下游需求拉动凸显投资价值
从行业发展态势来看,我国化工新材料行业总的来说处于一个上升通道。一方面由于化工新材料技术壁垒较高,行业的议价能力强,仍处于行业快速发展的朝阳阶段,亦是国家政策重点鼓励支持发展的对象,发展势头整体良好。该子行业由于产品加工程度深,原材料占精细化工产品成本的比重相对小,因此盈利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相对小,而工艺水平、营销策略等因素显得更为重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体现在研发实力、管理水平和发展战略上。另一方面,新材料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汽车、航空设备、通讯设备、家电、IT行业以及其他电子信息行业,而以上行业目前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势必加大对新材料的需求,为新材料行业长期走向快速发展提供了市场基础。例如,聚氨酯中的MDI受建筑节能市场2007年的需求高增长的影响而需求大增(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开始在北京、天津、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六大东部沿海城市强制推行建筑节能65%标准)。
3.革命性新材料出现改变产业发展路径
一般而言,革命性的新材料被研发出来并商业化运作后,往往带来相关产业的突变。例如,随着国产SiC晶片的商业化进程,困扰我国发展第三代半导体的基础原料问题得到了解决,高品质LED和半导体器件的生产成本将大幅降低,被国外生产商控制原料的发展瓶颈也获得了根本性的扭转,相关产业群将蓬勃发展。因此,C晶片的国产化进程将改变半导体产业的发展路径。
(三)新材料企业投资风险
新材料已逐渐成为市场的一个热点,但是有政策、有市场并不等于公司就一定能获得高额利润。当前投资新材料企业需要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是原料供应。新材料大多是原材料,由于原料远离成品,价格协商能力比较弱,特别是缺乏技术和资源优势的企业,利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很大的制约。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原料供应,产品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以光纤预制棒为例,国内光纤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但制造光纤的核心材料光纤预制棒80%一90%依靠进口,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产品的盈利能力。因此在投资新材料项目中,原料的落实是必须首先考虑的。
第二是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我国新材料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初级产品过多,中级产品质量不稳定,高级产品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除部分骨干企业技术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部分中小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导致国际竞争力弱,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
第三是国内产学研脱节,许多成果产业化存在诸多困难,企业的科技更新速度慢。例如我国纳米材料的科学研究在世界上并不落后,但在产业化方面却是障碍多多,真正形成产品的多是初级产品,盈利更是不多。
第四是进入壁垒低。以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钕铁硼为例,虽然该材料在《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被列为最高档,但进入壁垒并不高,上一套年产500吨的装置只需要投资6000万元左右。另外中低档产品的技术要求不高,同时国际上的相关专利将在2003年到期,这意味着众多企业可以很快进入国际市场。以上原因造成近几年国内很多企业投资该项目,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利润率迅速摊薄。因此门槛比较低的项目不可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超额利润,投资时需要慎重。
第五是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快。任何一种新材料都是一定时期的新材料,有它的生命周期,不可能永远是新材料,一种新材料将来被更新的新材料所取代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以永磁材料为例,20世纪40年代出现了铝镍钴永磁,50年代出现了铁氧体永磁,60年代研制出了第一代稀土永磁SmC05,70年代开发成功第二代稀土永磁Sm2C017,1983年出现了“永磁王”NdFeB材料。最近又出现了NdFeN等磁能积更高的稀土永磁材料。因此,对一个新材料产品要研究它在五年左右是否会被取代,并制定相关的对策,未雨绸缪至关重要。

『柒』 新型材料有哪些

新型材料主要是一些高科技的材料,比如说纳米材料,还有一些新型的合金材料。

『捌』 什么情况下,纳税人不得再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二)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三)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按规定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新型墙体材料的名称。
六、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玖』 当今新材料发展的特点有哪些

当今,科技革命发展迅猛,新材料产品日新月异,更新换代的步伐明显加快。新材料技专术与纳米属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相互融合,结构功能一体化、功能材料智能化趋势明显,低碳、高性能、绿色、可再生循环等环境友好特性倍受关注。
《揭秘未来100大潜力新材料(2019年版)》是新材料在线®综合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和企业的研究进展,本着重大性、颠覆性、引领性、基础性四大原则,从电子信息功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特种功能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关键原材料等几大领域中遴选出100种未来超具发展潜力的新材料,并对它们的上榜理由、材料简介、应用领域、发展历程、行业发展目标、市场规模预测、主要研究单位/公司、应用案例等进行详细的剖析。

『拾』 新材料保险补贴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各地4050社保补贴新政策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以西安为例,享受“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标准等内容如下: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每年12月31日前,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时间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
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2。
三、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限
除对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如果对当地的4050社保政策有疑问,可向当地的人社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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