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自我防控
⑴ 我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要求是什么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1月28日发布《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就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纳入防控管理,在其后的修订过程中均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管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且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者,则继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归为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⑵ 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除本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外,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还有6种。其中4种在人群中较为常见,致病性较低,一般仅引起类似普通感冒的轻微呼吸道症状;另外2种是我们熟知的SARS冠状病毒和MERS冠状病毒。
(2)新型冠状病毒自我防控扩展阅读:
预防呼吸道疾病:
1、日常防护应选择医用外科口罩,定期更换,一次性使用。
2、日常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
3、老人、儿童、特定慢性病患者、孕妇及医务人员等高风险人群尽早接种当季的流感疫苗,接种流感疫苗可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季节性流感及其严重并发症。
4、勤通风,加强室内外空气的流通。
5、勤观察,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提高警觉,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疑似症状应及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并及时就诊,避免拖着不治引起严重后果。
⑶ 重点单位如何加强防控工作,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如何报告
北京市规定如下: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等敏感人群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访客;严格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儿每日的体温监测;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督促其做好自我防护。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履行责任,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
提倡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鼓励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召开会议优先采取视频方式,现场会议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
隔、保证会场通风。
供水、供热、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市内公共交通经营管理单位和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应当保障正常服务,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满足市民日常生活。
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应当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⑷ 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工业企业如何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之二十六(工业企业防控篇)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工业企业应做好职业人群管理、工作环境管理、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⑸ 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如何保护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全
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说能够很好的保持跟别人的一种距离感,再一个就是说出门儿之前戴上口罩,然后回到家之后进行消毒液擦拭身上的一些个衣服,我觉得有的时候这种细节的问题必须要做到位,如果说你总是疏忽大意的话可能也是不可以的吧。
同时跟别人说话保持一定的距离。
现在的疫情是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时期,一个人必须要做到很好的这种相互理解,如果说你只是单纯的去做一些个自己想做的事情,那么你必须要考虑它那个安全,所以说在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必须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足以保证你跟别人的一个安全距离,这算是对自己和对别人的一种保护意识吧,所以说我们在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也要做好这种防护。
生活当中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都是最珍贵的,所以说还是好好保护自己。
⑹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全国普法办编写)
⑺ 新型冠状病毒
2019新型冠状病毒(来COVID-19), 因2019年武汉自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已知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
从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分析来看,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 天左右, 短的在 10~12 天。 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也就是说,对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有密切接触者的人在家自行观察14天,如果14天内没有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即可排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可能。
⑻ 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孕妇如何自我保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你问我答-孕产妇篇
疫情防控期间,孕妈妈是否要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应根据孕妈妈具体情况(如孕周、是否有特殊检查等)决定产检时间是否需要适当调整。 孕早、中期如确定宫内孕,无阴道出血、腹痛等异常情况,也无特殊检查(如系统超声排畸、 唐氏筛查、糖尿病筛查等),可与产科医师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
但对于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及28周以上妊娠晚期孕妇、妊娠过程中出现突发异常状况的孕妇,应及时电话咨询妇产科医生,遵医嘱产检。产检前应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
孕妈妈在家中如何做好自我监测?
孕妈妈要注意监测体重变化、胎动情况、有无腹痛、阴道流血、流液及分娩征兆等情况,有 条件时监测血压;
同时,孕妈妈还要注意每日监测体温、有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
出现异常及时就医。
疫情期间,孕妈妈出现哪些情况需要尽快就医?
孕妈妈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且本人14天内有疫情高发区旅游史、居住史或与疑似、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应去指定医疗机构尽快就医;
此外,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头晕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等)或有分娩征兆时应及时就医。
孕妈妈不要因恐惧、担忧而延误就医,就医时应做好防护。
孕妈妈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如何选择就诊医院?
如孕妈妈因发热就诊,首诊应去医院的发热门诊排查。
如孕妈妈无发热,且因非产科情况就医,应就近选择能满足需求、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 如因产科情况就医,除紧急情况外,尽量选择建档医院。就诊前做好预约和准备,尽可能缩 短就医时间。注意做好防护,减少陪同就诊人员。
如需到医院就医,孕妈妈如何做好自我防护?
需要就医时,孕妈妈应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避免集中候诊,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孕妈妈和陪同人在途中及医院均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到医院时应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如果孕妇有发热的情况,建议直接先到发热门诊就诊,遵医嘱进行下一步检查建议。
孕妈妈应做好自身防护。外出就医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做好充分的个人防护, 离开家后需要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如果有家属陪同,家属也要戴口罩。注意防寒 保暖,避免感冒随身携带免洗手液或消毒湿巾,保持手卫生。
此外,孕妈妈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后,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手 消毒之前不要接触口、鼻、眼。在医院和路上,和其他人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
离开医院后,要尽早清洗双手。回家后,要妥善处理口罩,及时更换衣物,洗手洗脸。
如何缓解孕妈妈在疫情期间的心理压力?
疫情高发期间,孕妈妈发生焦虑和抑郁的风险增加。可采取以下方法,缓解疫情期间的心理 压力。
1. 孕妈妈应合理关注疫情,从正规渠道了解疫情和相关防护知识,减少因频繁接受各种渠 道信息报道带来的恐慌、担忧和焦虑。
2. 多和亲人、朋友、同事等沟通,倾诉内心感受,互相安慰、鼓励,获得心理支持。
3. 在科学的防护下尽量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内容,保证营养和运动,以维持正常情绪;还可以通过听音乐、绘画、阅读,转移注意力,缓解心理压力。
4. 处于隔离期间的孕妈妈应正视自身情况,接纳自己出现的不良情绪,并正视接纳隔离环 境。
5. 自我心理调适困难时,可利用心理干预或咨询热线或网络,寻求专业帮助。
丈夫能够为孕妈妈提供哪些支持?
1. 丈夫应调整好自我情绪状态,合理安排日常生活,保证孕妈妈营养和休息,帮助孕妈妈增加信心和安全感。
2. 及时了解可靠的信息与知识,帮助孕妈妈稳定焦虑、恐慌的心理状态。
3. 提醒并协助孕妈妈做好体温、血压、体重 及胎动等监测。密切关注准妈妈有无异常情况。 4. 接纳孕妈妈当前的情绪反应,并与孕妈妈多沟通,增加情感交流。
5. 如孕妈妈需要就医时,丈夫应做好准备,事先联系医院,并在陪同过程中要做好自身和孕妈妈的防护。
6. 如孕妈妈情绪经各种调整仍不缓解,丈夫可积极联系心理干预或咨询热线或网络,寻求 专业帮助。
妊娠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对胎儿是否有影响?
根据现有经验,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在妊娠期用药是相对安全的。医生会根据孕妇和胎儿情况, 全面考虑,慎重用药。
对于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孕产妇,要严格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如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为阳性,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会传染给胎儿吗?
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证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母胎传播的风险。如果孕妈妈确诊了新型 冠状病毒,应由多科会诊,综合包括孕周、疾 病严重程度等患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此外,孕早期的病毒感染可表现为发热,特别是发烧38.5℃以上的持续高热,对胚胎组织有一定危害,需要特别关注。目前尚无证据证实病毒本身对胚胎及胎儿是否有危害。
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妇分娩后,宝宝应该怎么办?
建议宝宝出生后,隔离至少14天,此期间不推荐直接母乳喂养,可采用经巴氏消毒后的母乳库的母乳喂养。
建议母亲定期挤出乳汁,保证泌乳,直到排除或治愈病毒感染后,方可母乳喂养。
疫情期间,产后42天复查怎么办?
对于孕期及分娩期正常、且产后也没有发生异常情况的产妇,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和医生商 议,产后复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如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未恢复或有自觉症状者(如血压高、重度贫血等),应规范进行产后复查,以便了解疾病恢复情况,及时处理。
如产褥期出现发热、晚期产后出血、腹痛等异常情况,应在提前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医。